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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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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院中一共有两间屋子,祁明诚和吴顺睡了里间,阿灯六个则睡了外间的大通铺。

“哥,我吃饭时打听过了,他们打算去一路向北去盂铜。”一个耳朵上有豁口的人说道。他口中的“哥”自然就是指阿灯了,祁明诚猜得不错,阿灯确实是这帮人的头头,另外五个人都很尊敬他。

盂铜城是景朝境内最靠北的一座城了,它是景朝的一道防线。几代镇国公都曾在这里驻守,直至他们战死沙场或者再也拿不起自己的长/枪。城墙上因为染了太多的血,已经变成了一种不祥的黑色。

西北十城,阿灯并没有到过盂铜,但他知道那里民风剽悍。也许是因为常年遭遇外敌的侵袭,因此盂铜城中全民皆兵,即便是老人和妇女,只要他们放下了拐杖和擀面杖,就能立刻扛起杀敌的刀。

阿灯并没有说话,另外五个人却一下子议论开了。当然,他们的说话声还是很克制的。

“如此倒是正好,我们原本就打算去那里走一趟。”其实是阿灯想要去盂铜城。

“好在是同路的,我们就不用给主子惹麻烦了,就是不知主子去那里做什么。”他们本来就是被人买下的奴隶,又因祁明诚待人宽和而真诚,他们把祁明诚和吴顺叫做“主子”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你小子反正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跟着主子走还是不错的。这么好的主家不多见啊!”

“等到了盂铜,我、我想要去参军。听说主动报名参军的人可以预支三个月的军饷,就是不知道这点饷银够不够我赎身的……”又有一个人说,“唉,新主子如此宽厚,我却有这般想法,是不是显得很忘恩负义?但我就是不甘心啊,我的爹娘、我的姐妹都是被阴兰族杀掉的,我岂能苟且偷生!”

异族屡杀不尽,他们总是来景朝边境抢杀一通就走。他们会把成年男子杀掉,把女人留下,然后把未成年男孩当成奴隶卖给其他游牧族。突丹族的很多奴隶都是这么来的。这些奴隶和突丹族本身没有太多的深仇大恨,因为突丹族的人只是买家。真正让他们痛恨是阴兰族、莽达苍族等血腥的种族。

放在十二十年前,像这样的奴隶大都是能够被解救回来的。

首先,当时景朝国富民强,异族都被打得像丧家之犬一样,被虏去当奴隶的景朝百姓本就不多。其次,那时的将军也较为铁血,对异族的政策被制定得非常严苛。如果在那个时候,突丹族的人带着身为景朝人的奴隶在景朝境内招摇过市,哪怕这些奴隶是他花钱买的,景朝这边说放,他就得放了。

因此,在那个时候,哪怕异族真的虏获了一些景朝百姓,他们更愿意直接杀掉,也不会把他们卖作奴隶。也许有些人会觉得现在的情况更好,毕竟被俘后还能活命,但很多人都在怀念当初的强势。

至于现在,突丹族人在景朝土地上打着明明是景朝人的奴隶,根本就没有人管。奴隶主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们买来的奴隶,又不是我们抢的,凭什么要无条件地放了?怎么也得给点好处吧?”

哪有那么多好处给呢?

除非这奴隶还有亲人在世且正好遇到了,否则谁舍得把奴隶赎回来呢?

更何况一般被迫沦为奴隶的,他们的亲人们八成已经死了。

于是,这些年中异族手里的景朝奴隶越来越多了,他们的日子也过得越来越差。

有些上了年纪的人见到这种情况就只敢在心中叹气。

景朝当初的强势分明就发生在昨天,却又像是梦一场了。

再过十年、二十年呢,又会怎么样?

这些被祁明诚买下来的奴隶或许没有想那么多,但他们知道一点,如果他们上了战场多杀死一个敌寇,那么边境老百姓的生活就多一份安稳。耳朵上有豁口的那人忍不住说:“我、我也想参军。”

“只要主家肯放我去参军,我可以把未来三年的饷银都省下来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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