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天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新天天小说 > 今夜与鬼同眠 > 第二十四章把东西还给我(4)

第二十四章把东西还给我(4)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苏晚晴一听,这个上官宇要带她去公安局。心里竟有些慌乱起来。

这个家伙看起来比她理直气壮呀!什么意思?难不成自己认错了东西?可红绳的确是她的呀!咬了咬牙,说:“去就去,谁怕谁?不过,你先放开我!我自己会走。”

“谁知你还会不会跑?不过,我可把丑话说在前面。那块古玉是我从小带在身上的。前段时间被贼给偷了。刚找回来没几天。别的我也不好下结论,只能把这件事情交给警察来处理了。”

苏晚晴一听,瞬间懵脑。东西是她从山洞里捡来的。那块玉也算是古董了。该不会是小偷无处销赃。故意扔在山洞里的吧!

完了?今天这般倒霉的被抢了包。再被人给误认成贼,要是真到了公安局,自己怕是有嘴都说不清了。吓的她拼了命的往后拽胳膊。说话的语气也跟着软了下来:“别,不就是一个小饰品吗?我不要了还不成吗?东西给你,放我回家?”

“不行,这事儿必须说清楚。”

上官宇说着话,还是死死的抓着她的胳膊,不肯撒手。

苏晚晴真没想到自己会遇上这档子事儿。可闹到公安局,实在不光彩。弄不好再惊动了家里人。

想了想,赶紧的转移话题:“大哥,我叫苏晚晴,是雪美化妆品公司的职员。这样好了,我五折给你一套高级化妆品。五折,能省几千块呢!送女朋友最合适不过了。”

“大哥,咱能不能好好谈谈?”

苏晚晴小声音清脆悦耳,说话的语气,又柔和好听。

惹得上官宇不由得弯了弯好看的唇角。又故意冷下脸来,停顿下脚步,然后回头,冷淡的语气说:“我没女朋友,这个条件吸引不了我?”

呃!这个条件吸引不了他?

不过,苏晚晴见他肯停下脚步了。心里还是放松了一点儿。这个条件不行,那就提下个条件。看看被他抓着的自己的胳膊,又抬眼看向上官宇:“没女朋友更好说了,我给你介绍一个呗!我好多女同学都单着呢!我还有好几个漂亮女同事也是单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