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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柔柔走进了酒吧,满脸开心的笑容,就像刚刚抢到数额可观的红包似的,衣服很整齐,没有吃过苦头的样子,苍白的小脸上喜气洋洋。
她坐到苟归元旁边的空椅子里,由于距离较近,可以看清楚她衣服上的一些深色斑点。
她身上散发出一些难闻的腥味,与屠宰厂清晨里弥漫的那种味道有几分相似。
我:“你没事吧?”在想象中,被那样两个坏蛋带走,没事才怪,但是现在她确实完好无损,真是出乎预料。
毛柔柔:“我很好。”
我:“我看到你骑着电三轮,你居然会骑这个,太了不起啦,我试过蹬三轮车,但是发觉不会转弯,怎么努力都不能转过去,除非下车推行,所以我一直觉得骑三轮车非常了不起。”
毛柔柔:“你真笨。”
我:“大学毕业,智商一百二十以上,这就是我,算不上非常出色,但绝对不笨。顺便问下,三轮车里装的什么?”
毛柔柔:“你不会想知道的。”
苟归元:“我知道,是美味的食物。”话说完,立即伸手捂嘴,似乎又意识到了什么。
我本能地转头又看了三轮车几眼,觉得那片布下面的有块东西看着有点像人的脚,有一块看着像人手,还有一块有些圆,像是脑袋的一部分。
我只好这样猜测,那两名疑似坏蛋与毛柔柔此前认识,可能刚刚做了什么奇怪的交易,比如捡来的破旧塑料模特什么的。
目光转向苟归元,我突然发现,这家伙吃鸡腿没吐出骨头,而我啃出的一根骨头就扔在桌子上,不经意间已经消失不见。
牛人啊,吃鸡腿不吐骨头,这样难度巨大的事貌似只有狗狗才能够做到。
再看毛柔柔,发觉她手上沾了一些红色,似乎是干涸的血。
难道她来大姨妈了?
可怜的娃。
我问:“你要不要这个?”从包里掏出一片备用的姨妈巾递过去。
毛柔柔:“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