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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歌手的野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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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因为去晚了没有拿到歌神的签名照,今天无论如何也得拿到。儿子,记住,待会轮到歌神献唱的时候,你就上去献花,然后要歌神给你签名,签在这张唱片上面,记住啊,千万别忘记了……”这时,在两人的身后,来了刘华一家三口,胡芳开始唠唠叨叨的叮嘱儿子刘华说道,手上拿出了一张《吻别》的唱片给他。

“妈,你都说了八百遍了,你没有口渴,我听得都口渴了。”刘华郁闷的说道,昨天晚上开始,老妈胡芳就开始为签名的事情叮嘱他。

刘华真的很难理解,不就一个签名嘛,居然值得这样耿耿于怀。

如果这人是旁人,他理都懒得理;如果是他的后辈,他一定得好好说教说教;但这人是他的亲妈,那就只能无奈的接受了。

一家之主的刘华夏拿着手机在玩斗地主,他眼不见为净。

胡芳讪讪一笑,终于不再唠叨这事了,转而拍了拍站在她前面马逍遥,笑呵呵的问道:“这位老哥,你也来看亚记的的跨年演唱会啊?”

忍不妨被人从后面拍了一下,马逍遥差点被吓出心脏病来,好不容易才安抚下心脏的剧烈跳动。立即就听到胡芳问这话,立即无语:“你妹的,不看亚视的跨年演唱会,我跑这来干什么?吃饱了撑的啊?”

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

马逍遥尽管心里不耐。还是表现出了“绅士”的风度,笑着点头回答道:“是啊!大妹子你呢?我刚才听你说想要歌神林学友的签名照,是为了他才来的吧?”

“嗨,谁让我年轻时候就开始追星,崇拜歌神呢。现在老了,想改也改不了了。几十年的感情寄托,都快成我的心病了。”胡芳摆了摆手,脸上流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

“年轻时就追星?”

马逍遥吃了一惊,下意识的朝谭林看去,立即就见到他眨了眨眼睛,还促狭的笑了起来。顿时无语,便对胡芳说道:“这怎么能叫心病呢?这也是好事一件啊,多听听歌,可以陶冶情操,放松心情。”

“这倒是,我很烦恼的时候就听歌神的歌,很快就能缓解情绪。不过可惜。我嗓子不好,不太会唱。”胡芳笑了笑,然后看了看马逍遥和谭林,见只有他们两个,于是好奇问道:“这是你朋友吗?怎么就你们两个人来,没带家人吗?还是你们和我一样,也是因为歌神才来看演唱会的?”

“不是,我们两个是搞音乐的,这次来这里是看看,观摩一下。”马逍遥含糊的解释道。也没有认真的作自我介绍,毕竟不太熟。

“看你们的年纪,应该不是唱歌的,难道你们是专门搞歌曲创作的?”

胡芳眼睛一亮,立即来了兴趣。这还是她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搞音乐创作的呢,她一边说着,一边拉过儿子刘华,问马逍遥道:“专家,你给看看,我儿子长得这么一表人才,能不能当个歌手?”

马逍遥顿时哭笑不得。

“哈哈哈……马逍遥啊马逍遥,你还真不愧是广大中老年妇女之友啊!”谭林笑得肚子都疼了,一张脸也被憋红了,赶紧转过身去背对着他们,他不敢再看下去了,再看下去一定会笑出声来的,那样就太不礼貌了,有失体统。

“妈……”本来刘华见到胡芳没事和马逍遥侃大山就很郁闷,现在见胡芳居然把火烧到他的头上,这份郁闷别提了,尴尬得要死,快要三十的人了,他依然感觉他的脸犹如火烧,滚烫滚烫的。

尤其是当马逍遥打量的目光向他看来的时候,刘华恨不得在地上找个地缝钻进去。

胡芳却横了他一眼,一脸期待的看着马逍遥,希望能从马逍遥嘴里听到“ok”这个回答。说起来,让儿子当歌手,一直都是她的念想,可惜从小到大,刘华就被人说成五音不全,完全不是唱歌的料子。

马逍遥最怕这种眼神了,刚要拒绝的话也不忍心说出口了,于是开始打量刘华。实话实说,刘华的相貌还是不错的,仪表堂堂,但怀就坏在鼻子上,居然是一副鹰钩鼻,这可是标准的奸相啊。

再一听刘华的声音,粗糙,像是两块石头摩擦出来的声音。

马逍遥顿时就皱起了眉头,在胡芳失望的眼神中摇头回答道:“他的声音太粗糙了,外形也差点。”

听着这话,胡芳咕哝了几声,不知道再说些什么。

刘华却是没有不高兴,因为这种话他听得多了,他只是苦笑一声,然后便说道:“老先生别介意,我妈就这样,一直希望我当一个歌手。但我自己的情况,我自己知道,所以……没关系的。”

马逍遥善意的笑了笑,原本因为鹰钩鼻的长相而有些芥蒂的印象立即起了变化,莫名对这小伙子生出了一丝好感。

“门票……”

一边说着的时候,一行人渐渐的走到了入口处,现场工作人员立即让他们拿门票出来检查。

“对了,小伙子,以你的外形和声音,我这把老骨头是没能耐把你变成歌手了,不过你可以试试去找他。”进去的时候,马逍遥突然热情的拍了拍刘华的肩膀,指着体育馆内一副巨大的人物海报对他说道。

“赵星驰?”

刘华顺着他的手指看去,立即就见到了赵星驰的艺术照,双手虚握,中间一个亚视的台标,象征着亚视尽在掌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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