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刚学会开车的时候,可情那丫头便死缠烂打地爬上了副驾位,要他带着她兜风。
那是他第一次载人,很不幸的,发生了车祸。
跑车撞上了路边的一颗白桦树,车头毁坏得严重,救护人员原本以为副驾位上的人死定了,可当他们扒开车门的时候,才发现驾驶位上的少年横着一只手臂死死护着身侧的少女,少女只是惊吓过度晕倒了过去,除了些擦伤,居然一点大碍都没有。
那一次,谢舜名很庆幸自己没有害死可情。
可正因为那次车祸,他才发现另一件可怕的事……
被救护人员送到最近的医院就医,明明只是手臂受1;148471591054062伤,偏偏流血不止。医生几乎想遍了法子,也没有办法止血,只能不停地输血。
直到二十四小时之后,血液检测结果出来。遗传性凝血因子缺乏,俗称血友病。
季子墨那丫头曾经问他为什么会学医,他当时开玩笑似的回了四个字,久病成医。
那时候说得漫不经心,他心里头却是很认真的。
他确实是久病成医。
一开始得知自己患了这个病,就拼了命地想要医好。因为那时候举家和睦,还有可情陪在身边,他所有珍惜的东西都在。
他几乎跑遍了国内所有的医院,可即便是血液科专家级的医师也束手无策,因为血友病只能控制,却治不好,到了后期,随时会受到死亡的威胁。
谢舜名就是那个时候开始接触医术的,他有这方面的天赋,苦读几个月,就把医学基础知识了解得七七八八。
也是读完那些,他才彻底明白,以当时国内的医学水平,血友病根本就是不治之症。
就在他灰心丧气之时,自己的亲生父亲又当着他的面做出一件禽兽不如的事情来——
经过那件事之后,他才下定了决心,即便放弃可情,也要远离这一片肮脏的土地。
钟可情是被谢舜名拽着离开发布会现场的,一出季氏大楼,谢舜名便将她塞进了自己的车里,绕过前面的十字路口,甩开狗仔队,直接冲上高速,一路狂飙。
谢舜名按开了软车顶,肆掠的狂风迎面而来,吹得钟可情的裙摆和长发都迎风起舞。
钟可情张开双臂,尽情地迎接着这场风暴。不知为何,此情此景熟悉到了极致,就仿佛十年前青涩懵懂的少年开车载着年幼无知的少女,私奔到天涯——
“可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