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在床边守了朝歌一夜,当天空的颜色已经渐渐被黑色掩盖,一轮明月悄悄的挂在树梢上。
“先生,先生,春喜已经准备好晚饭了。你们要是不是先吃,还是等孟公……”春喜在外面拍打着门扉,小声询问着、
“你等等,随后我和朝歌一同去!”
陈浩站在黑暗的屋子里,借着月光望着朝歌还昏睡的脸颊。轻声:“朝歌,醒醒该吃饭了!”
朝歌依旧紧闭着双眼,没有丝毫反应!
陈浩上前推了推朝歌,手刚刚碰触朝歌时候,被一阵刺骨的寒意惊的缩了手。
怎么会这样,朝歌浑身上下一片冰凉。
试探的用手察看朝歌鼻息。
这一试可好,朝歌已经鼻息全无,浑身冰凉僵硬,根本死去多时。
陈浩凝视着朝歌尸体,一下子怔住了,他仿佛又回忆起,不久之前,朝歌赤裸着双脚来他的店铺说要买双草鞋的少年。
而今,才过了多久,朝歌就变成一个冰冷的尸体!
“朝歌!这一次,是不是我害了你!”
陈浩有些悲伤,又有些绝望。
若不是他给朝歌十两黄金,朝歌说不定早就坚持不下去回家了。
而不是现在一样……变成一具尸体。
夜色的风带着浓浓的悲伤吹过陈浩的耳边。
陈浩想起,朝歌生前最后说的话。
请把我十两黄金带给婉君,然后为我准备一封休书,告诉婉君,我在京城已经又有相好,我要休妻。
婉君还年轻,还可以找个好人家,不然以婉君性子,知道他死了,一定不会独活!
朝歌,你放心,你托付的事情,我陈浩一定办到!
……、
在楼下已经准备好饭菜的春喜,等了许久都不见楼上下人来,浑然不知道此时楼上已经空无一人。
自由陈浩留下的三百两白银。
银子是陈浩留个春喜的,孟公已经去世,作为孟公的书童,伴随着孟公的死亡变得无依无靠。
三百两银子足以让春喜平平安安,好吃好喝过完一辈子了。
也不枉他照顾他们这些日子。
陈浩抱着朝歌的尸体从后窗跳下。
踏着夜色寒风,驾驭着孟公的马车向着朝歌家乡奔去。
“朝歌,我带你回家!”
……
家开始的地方就是故乡,故乡是每个游子的最开始的地方。
婉君已经泡好了酒米,经过一天发酵后就可以去市面上买,朝歌已经走了三个月,还没有听到半点消失。
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好不好。
南城实在离天城太远了,根本无法打探什么消息。
婉君一边担心着一边开始做着手边的活。
自己已经不是富家小姐,很多针线的活都需要自己做。
浑身上下都穿着补丁衣服,这里破了用布头补补,那里破了再用布头修修。
反正时间久了,自己身上已经有三十七块补丁。
望着铜镜中女子,婉君有些觉得好笑。
自己现在哪里还是南城第一美人,陶婉君呢。
和乡下农妇一点没有区别。
婉君又看自己手,自己手原来了如白脂玉一般芊芊细手,而现在上面有好几个地方磨成碱子。双手变成粗糙不堪。
已经不是原来弹琴的手了。
可婉君不在乎,……有朝歌在,日子再难也是甜的。
“嘎嘎!”老旧的木板门被人大力推开,发出悲鸣的叫声。
婉君一抬头,发现自己娘亲陶夫人就站在不远处。
她一身华服,浑身珠光宝气与这个有些简陋显得格格不入!
陶夫人一脸嫌弃看着房顶墙角处还有蜘蛛结网和寒酸陋室,连坐的地方都没有。
“婉君,这就是你背离父母,追逐的爱情吗,你看看你现在活成什么样子!”
正在缝补衣服的婉君听母亲这样指着,一不小心针扎进了手指。
“丝!”婉君吸允着冒血的手指,一脸淡然望着母亲:“母亲,我现在活的很好!”
“你看看你现在现在样子,哪里还像一个千金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