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姑娘,你也来赶集啊!”
沈若兰刚把缸收进空间,身后冷不丁就传来这样的声音,差点儿把她的魂儿吓飞了。
她颤巍巍的回过身,看见张二勇正向她走来,脸上带笑的跟她打招呼哩。
特么的,他是打哪冒出来的?刚才她特意观察了四周好几遍,明明没人的,可是这货是打哪冒出来的呢?
沈若兰紧张的绷紧了身子:“……张大哥,你咋在这儿呢?”
这么突然冒出来会吓死人的知不知道啊~
张二勇摸了摸脑袋,呵呵一笑,说:“我是走着来镇上的,刚才走累了,就在那棵树下歇了一会儿,才站起来就看见你了。”
这么巧,不会看见什么不该看到的事情吧?
沈若兰警惕的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很想问问他有没有看见什么异常的事情。
张二勇的眼睛长的很好看,大而有神,黑白分明,眼神中带着一股子质朴和坦荡,坦荡得没有一丝杂质,像澄净透明得水晶似的,所有的情绪都无处遁形。
这样的眼神,不是那种有心机有城府的人能拥有的,以张二勇的性格来看,要是他真的看到不该看到了,这会子表情绝不会这般平静。
思及于此,她的心渐渐的放了下来,也暗暗下决定,往后绝不能这么明目张胆的用空间了,这次算她走运,下次就未必能有这样的好运气了。
沈若兰还是要回到镇上去的,晚上她还得跟着翠莲姐家的马车回村子呢,于是,跟张二勇一起往镇里的方向走去。
张二勇走的很慢,开始时,她还以为他是在照顾自己故意走慢的,就像上次他送她回去那晚似的,可走了一会儿发现出不对劲儿来,他走路的时候,左腿明显的有点儿跛,像不敢着地似的。
“张大哥,你的腿怎么了?”她好奇地问。
张二勇轻描淡写的说:“前两天上山时让野猪拱了一下,今儿来镇上的医馆找大夫给瞧瞧。”
让野猪拱了!
沈若兰的小心肝儿颤了一下,虽然他说得轻描淡写的,但她知道,被野猪袭击有多危险。
野猪是一种攻击性很强的动物,除了一身刀枪不入的厚皮,还长了两颗又长又硬的獠牙,被它的獠牙拱一下,那威力比刀子戳了还厉害呢。
而且,野猪的报复心很强,一旦发起攻击,不把对方摧毁决不罢休,想想张二勇当时在山上,不定多凶险呢!
想到这儿,她看他的眼神种多了几分敬佩,能在野猪的獠牙下全身而退的,定是有一身好分本事的,值得她佩服!
她一向敬佩有本事的人,也情不自禁地关心起他来。
“张大哥,这样的伤可大意不得,得让大夫给你好好看看,要是伤口肿了的话,最好敷点儿消炎的药膏,肿的厉害的话就得把肿起来的地方清洗干净,用消过毒的刀片儿划破,再把里面的脓血挤出来,最后缝合敷药,养伤的期间尽量不外出走动,像今天这样走这么远的路就不要再有了,还有,不能吃辛辣的食物,还要注意伤口的卫生,我说的这些很重要,你一定要听,不然后果很严重。”
伤口没护理好,后果确实很严重,轻则感染截肢,重的血液被感染了,可能患上血液病,那可就要命了。
张二勇听她说得头头是道的,不由得微微一怔。
在他的认知里,这个小丫头就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小可怜儿,虽然性子活泼开朗,为人也不错,但她的见识和阅历都是十分有限的,本以为她是个孤陋寡闻的小村姑,没想到她竟然还懂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