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歌走出周氏庄园的时候,参加拍卖会的人已经走的差不多了。
她的车正巧今天坏了,这儿打车几乎不可能,也只能……走着回去。
她脱下了十公分的高跟鞋,提在手里,披散着长发,赤脚走在青石板的路上。
在这个宁静的夜色里,没有焦虑,也没有算计,微风吹来长发随风飘舞,她就好像是黑夜的一只精灵。
一直跟在纪歌身后的宋浩明,心里一动。
他一直知道纪歌是美的,可是眼前的她,却让他有了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由于仇恨,他没有认真看过自己结婚三年的妻子,他的眼里只有青梅竹马的洛圆圆,纪歌从来都不吵闹,只是扮演好宋太太的角色。
宋浩明吓了一跳,在准备离婚的前期,他怎么忽然感受到妻子的好了。
不行不行,纪歌一家人都充满了算计,自己一定是被她迷惑了。
酒会之后宋浩明就发现纪歌离开了,可是他打电话回去家里却没有人,那一刻他有一点儿慌乱,所以叫人把洛圆圆送了回去,自己还在这里等着。
纪歌走了很长一段路,脚有点儿磨皮。
坐在路边揉起了脚,看着脚上的血泡,她自嘲的笑了。
没有人爱的感觉,还真的是不好。
突然,一个人影罩在她的头上,把微弱的月光都挡住了,纪歌下意识握住了手里的高跟鞋。
黑影一把抓住了纪歌的手臂,纪歌抡起高跟鞋就要砸下去,却传来了宋浩明的声音:“是我。”
纪歌的手呆滞在空中,宋浩明,他怎么会在这里?
“好巧,宋总裁,你也在这里散步?”纪歌调侃着宋浩明,难道这又是一位没吃药就出门的。
“回去好好交代你到哪里去了。”宋浩明黑着脸,把纪歌扔进副驾驶。
宋浩明的车纪歌很少坐,在他身边的,永远都是洛圆圆。
而且,洛圆圆……已经怀孕了!
好笑吧,丈夫与别的女人有了孩子,身为妻子的,却不能说一句不满的话。
宋浩明打燃了火,一下子就看到了纪歌手上的戒指。
他的手一顿,他知道这枚戒指是被穆思修买下的,可是现在却在他的太太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