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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19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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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棒。你去哪里了?”

她瞥了一眼理查德。“我遭了埋伏。”他们两人又咯咯笑了起来。

“这么说也对。”他说。

“你一定是理查德没错吧?”我说。

“你怎么猜到的?”他拍拍我的肩膀,以示是在开玩笑,“准备好今晚去找乐子了吗,薇薇?”

“嗯,反正我准备好了!”艾米丽的声音从我的头顶飘来,我闻见了茉莉与玫瑰香——这是“喜悦”香水的味道,我在尼尔森商店的香水柜台闻到过。我扭头跟她打招呼,却被吓了一跳:她身穿低胸白衬衣,紧身条纹短裙,搭配着颤巍巍的高跟鞋与殷红的指甲油。

“嗨,艾米丽。”理查德咧嘴一笑,“小伙子们见到你一定很开心。”

我突然在意起了身上一本正经的衬衣、中规中矩的短裙和鞋、拘谨的耳环。此时此刻,我的感觉恰恰符合自己的身份:一个到了大都市的乡下姑娘。

理查德伸出胳膊搂住莉莲与艾米丽,在她们的腰间捏了一把,对着忸怩的姑娘们哈哈大笑。我瞥瞥前台接待,接待员跟我们登记入住时是同一个人。这家伙今天过得不怎么样,我觉得。他正唰唰地翻阅着报纸,只在周围爆发出刺耳的哄笑时才抬起头。我在这里就能望见报道的标题:“德国与苏联铁蹄踏过波兰。”

“我口渴了,姑娘们,我们去找个酒吧好吗?”理查德说。

我的肚子一阵咕咕叫:“难道不要先吃晚餐吗?”

“如果你非要先吃晚餐的话,薇薇小姐,不过酒吧里的坚果对我来说就足够了。你们呢?”他问另外两个姑娘。

“理查德,这是薇薇第一次进城,她还不习惯你那些声色犬马的招数呢。我们先吃点东西吧。”莉莲说,“再说,我们这些轻飘飘的小身板,空着肚子喝酒也许不太安全。”

“不安全?怎么个不安全法?”他将莉莲拉到身旁,她轻笑几声推开他,以示心意。“好吧,好吧。”他依了她,“大饭店里有一家钢琴吧,里面有东西吃。我似乎记得那家店有相当不错的T骨牛排,我还知道,他家的马提尼很不赖。”

我们走上熙熙攘攘的大街。这是个完美的傍晚:天气暖洋洋的,大道两旁的树木枝繁叶茂,绽绿吐翠。花盆已经关不住丛丛繁花,鲜花稍嫌茂盛,过于无拘无束,正是盛夏最浓的一抹丽色。我们漫步而行,我不禁打起了精神。混迹在一大群陌生人中,我的心思不再放在自己身上(放在自己身上太乏味了),而是放到了身边的世界上。这一切跟我那规规矩矩的现实生活太不相同,简直跟一脚踏进了异国差不多。我的现实生活有一套套按部就班的惯例和步骤:白天待在店里,六点吃晚餐,再度过一个安静的晚上,要么学习,要么缝纫,不然就打桥牌。满嘴天花乱坠的理查德似乎已经懒得再管我,但我并不在乎。青春年华来到大都市的街头,真是棒极了。

我们来到大饭店那扇玻璃黄铜质地、沉重的大门口,一名身穿制服的门童将门拉开。理查德带着莉莉与小艾风度翩翩地迈进大门(这是他对她们两个人的昵称),对姑娘们又搂又抱,而我急匆匆地跟在他们身后。我向门童道了谢,他轻轻掀起帽子致意。“穿过大厅,酒吧就在左侧。”他显然很清楚我们并非酒店的住客。我还从来没有到过如此堂皇的地方(也许,多年前的芝加哥火车站除外),没有张口结舌地盯着看已经算是尽全力了。我们的头顶有流光溢彩的吊灯,屋子正中央摆着一张光彩熠熠的红木桌,上面放着巨大的陶瓮,里面插满了富有异国情调的鲜花。

门厅里的人们同样引人注目。一位女士站在前台旁,头戴一顶带面罩的黑色平顶帽,面罩遮住了半张面孔。她带着好几只红色皮箱,先摘下一只长长的黑色缎面手套,又摘下另一只。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抱着一只毛茸茸的白狗,狗儿有双圆圆的黑眼睛。一个身穿晨礼服的男人正在前台打电话。一个戴单片眼镜、上了年纪的绅士独自坐在绿色的双人沙发上,打开一本褐色的小书凑到眼前读。这些人看上去有的无聊,有的开心,有的不耐烦,有的扬扬自得。但最重要的是,他们看上去都挺阔气。此时此刻,我很开心自己没有穿些花里胡哨、招蜂引蝶的衣服——因为这种衣服似乎正害得人们对莉莉和小艾定睛注目,窃窃私语。

在我前方,他们三人漫步穿过大厅,又是尖叫又是大笑,理查德用一只胳膊搂着莉莉的肩膀,另一只则紧搂着小艾的纤腰。“嘿,薇薇。”莉莉回头高声喊道,仿佛突然记起了我在这里。“走这里!”理查德拉开通往酒吧的双扇门,向着空中一挥手,让窃笑私语个不停的小艾和莉莉进了门。他跟上前去,大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了。

我走到绿色沙发前面,慢慢地停下了脚步。我才不急着进去当陪衬呢,免得没定性的理查德冷落我,拿我当个格格不入、没幽默感的老古板看待。也许,我不如到处逛逛,再回住处去好了。反正自从看完白天那场电影,一切都让我觉得不太真实。对我来说,今天已经够分量了,绝对比平常日子有分量得多。

我坐到沙发上,端详着来来往往的人们。门边是个身穿紫色缎子裙、长着一头如瀑棕发的女人,显得优雅而淡漠,她一边步履轻盈地走进大厅,一边向接待员挥挥戴着珠宝的手。她从我身边蹁跹而过,向接待处走去,我全神贯注地端详她,突然发觉面前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高高瘦瘦的金发男子。

他有一双锐利的湛蓝色眼睛。“对不起,小姐。”他说。我寻思着,难道他会说我跟这里格格不入,或者问我是否要帮助吗。“我是不是认识你?”他说。

我审视着他那一头前长后短的金发——这跟我熟识的乡下小伙没有半点相似之处,乡下小伙个个活像被剪了毛的绵羊。他身穿灰色长裤,一尘不染的白衬衣,系着黑领带,拎着一只薄薄的公文包。他的手指颇为纤长。

“我不这么认为。”

“你有某种气质……很眼熟。”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的脸上不禁泛起了红晕。

“我……”我结结巴巴地说,“我真的不知道。”

一抹笑意浮上了他的唇,他说:“如果我说错了话,请别介意。不过你……你……你是在大约十年前从纽约坐一列火车到这里来的吗?”

怎么回事?我的心猛跳起来。他怎么知道?

“你是……妮芙?”他问道。

我于是恍然大悟:“哦,我的上帝啊……‘德国仔’,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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