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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军人当以战死沙场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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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是一首诗的后两句。

它前面两句诗歌是,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

合起来是。

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

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这首诗是抗日名将***将军临刑前,写下的一首气贯长虹的就义诗。

现在。

看着远去给鬼子报信汉奸的背影,狗娃子的脑海里,忽的闪过了这首诗。这首诗歌,也是狗娃子此时此刻最为真实的心情写照。

说白了。

就是狗娃子已经心存死志。

决定战死在铁门桥。

这种思想。

与他之前的那种逃跑思想,是不一样的。

有时候想想。

狗娃子也为自己当初的那种鸵鸟心理,而感到羞耻。

当然。

国破家亡,民族存亡的危急关头,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抱着这种战死沙场,以身殉国的想法的。

有些人。

在面对死亡的时候。

会选择逃避。

想必在这些人的心中,他们自身的生命,是高于一切的。

这些人。

为了活命。

可以做出各种令人发指的事情来。如装死,在战场上装死。再比如战争来临之前,脱掉身上的军装,扔掉手里的枪支,当了可耻的逃兵,如狗娃子那样,当了逃兵。

装死可耻。

逃兵更加的可耻。

故而狗娃子看着自己面前,当了逃兵,却又因为运气不好,被抓了回来的原二连战士张二狗,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他很不喜欢张二狗这个名字。

不为什么。

就是觉得不喜欢。

其实狗娃子这是乌鸦嫌弃黑猪黑。张二狗这个名字是不怎么高大上,但他狗娃子的名字也不怎么好听?只不过因为一跃高升成了连长,使得二连的战士们,不敢在管他叫做狗娃子而已。现如今整个2连,不管是谁,见了狗娃子,也得称呼一声连长。

“你知道不知道,当逃兵是要被军法从事的?”顿了好一会儿的狗娃子,开口询问了一句。

所谓的军法从事。

就是枪毙。

不管任何时候,逃兵被抓的下场,都很惨。尤其在战乱年代,逃兵的下场,是愈发凄惨的,十有八9是会被枪毙的。

说句不该说的话。

现如今身为连长的狗娃子,心情是异样的。

也不是异样。

而是突然泛起了一股子庆幸,庆幸自己当初的逃兵行为没有被人知晓,更没有被人给发现,否则那还有他狗娃子当连长的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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