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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谨之对这些也一窍不通,而且他也不想去学,他肯定不会在磨盘山待一辈子,也不可能干一辈子农活,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学这些。
“明天让你爷爷在我这吃饭吧,和齐爷爷喝几盅,你们也来吃,我去买个猪头。”霍谨之说道。
这段时间他认识他不少卖山货的,关系都很不错,有个山民说能提供猪头,价钱也不贵,一个猪头才三块钱,耳朵舌头都在,十分划算了。
“我要吃猪耳朵。”唐小囡嚷嚷,口水又开始流了。
唐来福虽然杀猪,可他从不带猪头回来,因为他喜欢吃下水和肉,猪头弄起来太麻烦,他懒得拿,唐小囡最喜欢吃的就是猪头肉了,大锅卤得喷香喷香的,切成一盘下酒,唉哟,神仙般的享受呐!
“猪耳朵猪鼻子都有,今天先吃麂肉。”
霍谨之在唐小囡脸上捏了下,总算满足了,好几天不捏这胖丫头手痒的很。
看在猪头肉的份上,唐小囡忍住没生气,捏就捏吧,说明她人见人爱嘛。
苏婉柔捧出了菜,一大盆红烧麂肉,还有两碗炒青菜,菜色虽简单,分量却实打实的,唐爱军也不用招呼,自个去厨房盛饭,锅里是纯米饭,一点番薯都没掺,生活条件直线上升,唐爱军毫不客气地盛了一大碗,再给唐小囡盛了一小碗。
“少吃饭多吃菜,把菜都吃完。”
苏婉柔笑着招呼,她自己只盛了一小碗饭,现在油水足了,她的饭量又开始七分饱了,从小养成的习惯,再美味的食物都只能吃个半饱,不可贪吃。
唐爱军直接用行动表示,夹了一大块肉吃了,要说这段时间苏婉柔进步最快的是什么,非厨艺莫属了,霍谨之买了不少调料,苏婉柔发挥的空间更大,味道自然也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