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选好书,找到位置坐下去,傅辰北替她打开阅读灯,向昀说了一声:“谢谢。”
傅辰北在她的右边落座,迅速开启阅读模式。
向昀翻开书,盯着序那一页半天都没看进去一个字,心心念念的人就坐在旁边,她哪里看得进去书?
他还真来图书馆看书?
怎么越想越不对劲呢?
“三哥,你不是稍微有点洁癖吗?”
傅辰北的视线没有离开书籍,嘴上却回了她的话:“嗯。”
“那你还来图书馆看书?”知道他不喜欢触碰别人看过的书是高一那年,那时他读大二,暑假回家,正巧她又被外公托管到傅家,她从租书店借了一本言情小说回家看,他见到后蹙着眉头说道:“书那么脏,小心上面有细菌。”
她左右看了看,确实有些脏,不过却满心欢喜地发表自己的理论:“书越脏,就表示看它的人越多,故事就越好看。”
傅辰北嫌弃地撇了一眼封面:“这种乱七八糟的故事,只有你们小女生才喜欢看。”
“嗯,就是喜欢看,因为里面的男主角都特别好。”每次看书,她都自动带入傅辰北的脸,无论古代还是现代。
傅辰北不遗余力地打击她:“现实生活中没有这样的男的。”
向昀扬着小脸不服气地还击:“你怎么知道没有?小说都是来源于生活的,新闻里不是经常播报一些痴情的男生为了心爱的女孩散尽钱财无怨无悔吗?”
“不也有老婆一生病,老公就携款私逃的?”
若论雄辩,她肯定赢不了傅辰北,毕竟他比她大了四岁,见识也比她广博许多,那次的爱情观争论最终由傅辰北正楼:“我的主题观点是书比较脏,上面有病菌,容易传染疾病。”
“那你不去图书馆看书?”洛城大学的图书馆藏书极多,可以找到很多孤本,就为了这么一点点洁癖,他竟然放弃那么好的学习机会?
傅辰北摇头:“从来不去。”
向昀匪夷所思:“你怎么学习知识?”
傅辰北豪气地回答了她一个字:“买。”
好吧,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土豪的世界她不懂。
多年过去,他开始过平民化的生活了?
被人揭了老底,傅辰北脸不红心不跳地回道:“习惯是可以改的。”
他的爷爷傅东青学识渊博酷爱书籍,家里有一间很大的书房,里面存放着各种崭新的书籍,连世面上所谓的孤本,都能在他爷爷的书房里找到崭新的。
自小他就爱泡在爷爷的书房终日不出,这也让他养成了不爱触碰脏书的习惯,闻惯了油墨的香味,那种被多人触碰过留下的油腻味道,让他从心底深处就开始抵触。
改掉这个毛病,他花费了不少精力。
犹记得第一次进入英国国家图书馆时,他还随身带了免洗洗手液,摸一下擦一下,弄得旁边的人都用一种看疯子的眼神看着他。
到后来去图书馆的次数多了,也就慢慢习惯了。
的确,他爷爷的藏书室已经算是海纳百川了,可是怎么能跟历史悠久的国家图书馆相比?
在英国留学时,他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徜徉在书的海洋里,他不断领悟成长,洗礼升华,这才有了全新蜕变后的他。
所有的功劳,都该归功于她。
若非想要与她保持同样的步伐与节奏,他可能会错过很多精彩的故事与人生。
当然,更不会有今日这样刻意安排的不期而遇。
向昀点头,继续将视线放在序上:“好吧。”
力挽狂澜的人就是不一样,习惯说改就改,那么谁又来教会她,如何戒掉他这个习惯?
过了好一会儿,傅辰北侧头看向她的书,略带疑惑:“你这本的序写得很精彩?”
向昀茫然抬头:“嗯?”
“你已经盯着这页看了十分钟了,应该写得相当精彩吧。”
向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