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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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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把找到的草药送进皇宫,然后再商量以后的事。”

布林德说到这,不禁想到那些死去的雇佣兵,脸上的笑容散去,挂上了一抹沉重。

卡尔玛和尤斯米娜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往布林德的酒杯中倒满了啤酒。

经历了这么多事,他们彼此间已无需言语,便能感受到对方的心事,这就是同伴之间才会存在的默契。

酒喝够了,到付钱的时候,三个人才发现,谁都没有钱。

远征队的财务事宜都是由黄金羊骑士团负责的,如今黄金羊骑士团已经全军覆没,所有的钱财也跟着他们一起消失在丛林中了。

卡尔玛只得清点身上带的东西,有几张施加了魔法的皮革,可以拿到市场上卖掉换钱。布林德常年在外行走,比较了解行情,卖出了不错的价钱。

带有魔法的皮革一共是九张,总共换了两百金币。一个平民一个月的生活费大概需要四个金币,这么算来,这些金币足够他们花上一阵子了。

他们用换来的钱买了些食物,还买了三匹马。他们买完这些东西后,手里只剩下不到五十金币了。马匹的价格非常贵,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这么快就又变成穷人了。咱们还是赶紧进城吧,把草药交上去,领到酬金就宽裕了。”

三个人上了马,准备动身。就在这个时候,卡尔玛突然一脸为难地开口说道:

“我不会骑马。”

布林德和尤斯米娜万万没想到,如此勇猛的卡尔玛居然不会骑马。卡尔玛能在那么复杂的环境中来去自如,竟然不会骑马。

“那就先把卡尔玛的马拴在尤斯米娜的马后面,卡尔玛和我骑一匹马。你坐到前面,我教你怎么骑马吧。”

布林德用手拍了拍自己前面的位置说道。

“多谢。”

卡尔玛坐到了布林德的前面,骑着马出发了。

就这样走了好一阵子,差不多到了午饭的时间,三个人下了马,准备吃点东西顺便休息一下。由于天气热,马出了不少汗,身上都有些黏糊糊的了。布林德和尤斯米娜把马牵到有水的地方,给马洗了洗,将绑在马身上的缰绳解了下来。

“唔喔!”

卡尔玛刚从马背上下来,就开始呕吐。

“了不起,第一次骑马就能忍这么久,用不了多久就能适应了。”

布林德看着卡尔玛的样子边笑边说道。第一次骑马的人,通常在马背上坚持不了多久,能超过一个小时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卡尔玛竟然坚持了这么久。

三个人休息了一会儿,再次上路。布林德坐在卡尔玛的身后,手把手地教导他骑马的要领。

到了傍晚,他们打算就在野外过夜。看来卡尔玛在马背上吃了不少苦头,这一天下来,脸色非常难看。

第二天一大早,三个人又匆匆上路了。可能由于晚上休息得不错,卡尔玛骑在马背上已经比之前好受多了。他们一路颠簸,又到了中午。

“我想自己骑着试试。”

吃过午饭后,卡尔玛提出要自己骑马。卡尔玛的那匹马一直没人骑,跟另外两匹马比起来精神头十足。

“小心点。”

布林德说道。

“我觉得学得差不多了,你放心。”

卡尔玛回想着布林德教给他的种种要领,用手抓住了缰绳。但是,无论他怎么用力拽动缰绳,马就是不动。布林德骑马时,轻轻一拽缰绳,马就会往前走。

卡尔玛有些气恼,用脚踢了马肚子一脚。那马只是发出了厚重的喘气声,还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布林德和尤斯米娜看到这一幕,都笑了起来。骑马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马毕竟是个活物,不像机器,按个按钮就能发动。

马死活不动,卡尔玛只得从马背上跳下来,盯着马开始端详。马呼呼地喘着气,不时左顾右盼,似乎很不安。卡尔玛拽着缰绳,一直盯着马的眼睛,无论它看向哪里都与它保持对视。也不知过了多久,马终于低下了头。卡尔玛趁马低头的时候用手拍了拍马的脖子,再次翻身上马,身下的马终于乖乖听话了。卡尔玛双腿一夹,马就迈开步子往前走了。

“你怎么做到的?”

尤斯米娜和布林德一直笑着在旁边看热闹,也没见卡尔玛做什么,这马竟然乖乖听话了,二人都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卡尔玛耸了耸肩,笑了笑。

在和兽人交战的过程中,他掌握了控制杀气的方法。刚才,他通过眼神泄露了些许杀气,马匹感受到这股威慑力才臣服于他。

“学会骑马有这么容易吗?难道是我们太笨?”

尤斯米娜疑惑地眨着眼睛问道。

“怎么可能?要是那么容易,那些贵族为什么从小就要接受马术训练?可能是因为卡尔玛在丛林里待的时间长了,所以比一般人更了解动物的习性。”

布林德其实也很疑惑,按照自己的猜测给出了一个貌似合理的解释。

卡尔玛双腿用力,马像闪电一样飞奔了起来,迎面吹过来阵阵凉风,甚是凉爽。

“真棒。”

他的身体随着马的身体上下起伏,他感受着这种飞驰的感觉。马的速度虽然比不上汽车,却可以让人体验到别样的速度感。卡尔玛第一次独自骑马,就被这种感觉迷住了。

“卡尔玛,等等我们!”

布林德在他身后喊道。

卡尔玛闻声放慢了速度。他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和另外两位同伴拉开了很长一段距离。

“真是了不起,学会骑马还不到一周的时间,就骑得比我们都好了。谁会相信你之前完全不会骑马啊。”

布林德看着卡尔玛,不由得感叹道。

多亏了多年的丛林生活以及敏捷的反射神经,卡尔玛只用了一周的时间,骑马技术就追上了布林德。

三个人继续赶路。走了一阵子,他们前面突然传来了吵吵闹闹的声音。

三人互相看了几眼,各自心领神会,全都放慢了速度。

前面有一座山,离山十公里开外,有一个大十字路口。

在十字路口的左右两边,各站着两队人马,看样子随时会开战。

一队人马的队尾插着蓝色的旗帜,另一队的旗帜是红色的。蓝色的旗帜上,画着一只手持长剑的鸽子,正要飞向空中。红色的旗帜上也有一只鸽子,只是旗子上布满了条纹。

“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在这开战。”

布林德看了看双方的旗子,有些惊讶地说道。

“你知道他们?”

“蓝色旗帜下的是布鲁诺子爵的队伍,红色旗帜下的是泰诺兰子爵的队伍。这两位领主的领地都在西北部,双方一直纷争不断,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在这打起来,这块土地不属于任何一方。”

尤斯米娜继续补充道:

“半个月前是陛下的诞辰,这些人应该都是去给陛下祝寿的,在返回的路上狭路相逢。”

“看来是这样。可是,居然要在这种地方打起来。看来双方的关系已经恶化到一定程度了,不然怎么着也得等回到各自的领地再开战呀。”

布林德看着前方紧张的局势,皱了皱眉说道。

双方的领袖都在各自的阵营中坐镇,身上的盔甲被太阳光照得闪闪发亮。蓝色旗帜下的是布鲁诺子爵,红色旗帜下的是泰诺兰子爵。两个阵营中都有魔法师,魔法师的周围围着一圈穿戴整齐的骑士,双方各有上百名弩箭手打头阵,后面都跟着七百步兵,再后面是身穿盔甲的骑士,各有两百名左右。

军队的配备和排列的队形,都是典型的中世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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