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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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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永远忘不了您的恩德。”

“真的太感谢您了。”

村里人见骑士和雇佣兵们全都走了,忙跑过来对卡尔玛道谢。

“是你们运气好,不然他们也不会这么轻易离开。”

卡尔玛见村民们向他不停道谢,有些不好意思。

卡尔玛并非不知深浅之人,刚才如此凶险,他心里也很紧张。虽然危机退去,但是他跟村民说话的时候,嘴唇还在发抖。

村民再三道谢,搞得三个人不知该如何应付,于是准备动身离开村子。

“我们就先走了。”

“好的,走好。”

布鲁诺子爵脸上挂着笑容,目送三个人往村外走去。等到他们走远,他脸上的表情唰地就变了,眼神也变得凶狠起来。

“博德,派一个跑得快的家伙,在后面跟住他们。”

“是。”

形势所迫,不得不放他们走。但是,他才不会让他们白白地从他眼皮下溜走。

博德派了一名手下跟在布林德他们身后,监视他们。

布鲁诺子爵带着剩下的人,朝泰诺兰子爵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

一阵追赶后,他们终于在山的东北面找到了泰诺兰子爵一行人的踪迹。

布鲁诺子爵先下令包围整座山,之后不断缩小包围圈,仔细搜寻,不放过一丝线索。

半天过后,魔法师终于骑着马从魔塔回来了。魔法神满身大汗,为了赶时间,片刻也没有休息。

“布鲁诺子爵,我联络了巴斯克公爵,公爵大人给您传了口信。”

“公爵大人怎么说?”

“公爵大人说让您格杀勿论。”

“真的?”

布鲁诺子爵又追问了一句,脸上露出了阴险的笑容。一个宿敌,外加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人,他早就想除掉他们了。

“博德!”

“是,大人。”

“那几个家伙现在在哪?”

“跟踪的人报告说,他们三人往都城的方向去了。”

“让包围圈露出一个豁口,把泰诺兰子爵引到布林德那边去。让他们互相残杀去吧,这样我们就不用动手,等着坐收渔翁之利就行了。”

博德听完布鲁诺子爵的命令,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主君,那些人手里不是有草药吗?”

“你没听到巴斯克公爵的命令吗?”

“主君,他们手里的草药,能治好皇帝陛下的重病。如果他们死了,陛下就没救了呀。”

“照你的意思,我们就这么放他们走,然后等着巴斯克公爵夸奖我们忠君爱国不成?”

“……”

“我们现在已经骑虎难下,如果放了他们,我们之前的努力就都白费了。必须杀了他们,一来是解我心头之恨,二来,即便我们不动手,你以为别人会放过他们吗?你还不明白吗?”

博德听了布鲁诺子爵的一番训斥,似乎下定了决心,仰起脸说道:

“身为骑士,只要活着就要遵从主君的命令。我会照您的吩咐办事。”

……

在一望无际的广阔平原上,长满了绿油油的青草,像是给地面铺上了一块巨大的地毯。

在平原中间,有一团篝火正在熊熊燃烧。

卡尔玛、布林德和尤斯米娜正围在篝火边上,吃着干粮。

他们准备了饼干和肉干。

饼干是用面粉混合了各种调料做成的,晒干后用锤子敲成小块,吃起来很方便。

做饼干的关键是水量要合适,水放少了,太干难以下咽,即便勉强吞下去,也不好消化。

随着时间的流逝,篝火的火苗变得越来越小。为了保持篝火不灭,他们不时往篝火里扔进几根干树枝。

布林德掰着饼干,心不在焉地吃着,开口说道:

“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其实也不是故事,是七年前发生的真事。当时我们的雇佣兵团参与了卡特伦公国的内战。有一天,卡特伦公国的国王皮拉蒂奥上山打猎,偶然来到了一个小山村,在那个小山村里遇到了一个少女。那位少女非常美丽,皮拉蒂奥国王对那少女一见钟情,一下子就被迷住了。皮拉蒂奥国王当时并不知道这位美丽的少女是什么人。她其实是塔乐迪伦部族的人,塔乐迪伦部族是从马达卡族分离出来的部族。主要以打猎为生,但是骨子里还是流着和马达卡族人一样的血液。”

“国王用十张鹿皮做聘礼,去塔乐迪伦部族求亲。”

“虽然不愿意,但是你好歹是一国之君,所以我就答应把女儿嫁给你。我们马达卡族的女儿从不外嫁,如果你不是国王,我一定不会答应你的要求。胆敢提出这种无理要求的人,我也不会轻易放过。”

“少女的父亲如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但是皮拉蒂奥是一国之君,听到这样的言辞十分气恼。”

“恼羞成怒的皮拉蒂奥砍下了少女父亲的项上人头。”

“皮拉蒂奥马上意识到,塔乐迪伦族人不会就此善罢甘休,这个好战的民族一定会大举报复。”

“于是,皮拉蒂奥准备在对方没动手之前一举歼灭塔乐迪伦部族,他召集了众多骑士大举进犯。”

“为了将对方赶尽杀绝,国王还紧急召集了五千人的雇佣兵团,加入战斗。”

“就这样,塔乐迪伦部族不得不逃进深山。”

“从那个时候起,仇恨的种子就开始生根发芽。”

“塔乐迪伦部族将所有雇佣兵打扮的人都视作不共戴天的仇人,他们只要看到雇佣兵,就会痛下杀手,一个也不会放过。”

“我们马可纳雇佣兵团就是那个时候加入的。那些人昼伏夜出,白天连个影子都看不见,但每天晚上都有雇佣兵被割掉脑袋,大家都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动的手。当时大家都快疯了,很多雇佣兵想逃走,可从兵营出去没多久,就又跑回来了。跑出去的时候是个全乎人,跑回来的轻则皮开肉绽,重则生命垂危。最后,有个指挥官下令放火烧山。”

卡尔玛想象着当时的情景,面色越来越阴沉。

“大火整整烧了一周。大火又不长眼,不光是塔乐迪伦部族,周边还有九个村落,也跟着遭了秧。当时为了不走漏风声,上头下令严密封锁消息,谁也不敢去警告这些无辜的村民。”

“……”

“我当然不认同这种做法,跟我们打仗的是塔乐迪伦部族,和其他村子的人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却要白白送命。可是,在战争中,军令如山,当兵的只能无条件地服从上头的命令。而且,即便我提出异议,他们也不会因此改变作战计划。”

“你到底想说什么?人活于世,难免会遇见不平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难道不应该吗?为了自保,不去帮忙,也许还情有可原。但是参与到滥杀无辜的恶行当中,就怎么也说不过去了吧?”

卡尔玛转过头,看着布林德说道。

布林德避开了卡尔玛的眼神,呆呆地注视着燃烧着的篝火。

布林德看了一眼卡尔玛,叹了口气。

卡尔玛当然知道他要说什么。

只是不同意他的观点罢了。

“在我生活的世界,看到红灯要停,看到绿灯才能过马路,垃圾要扔进垃圾桶里,人们都要遵守这些秩序。富人理应帮助穷人,老弱妇孺理应得到社会的照顾,人与人之间就应该相互帮助相互扶持……”

布林德安静地听着卡尔玛说的话,什么马路、红灯、绿灯、垃圾桶,他根本听不懂,但是最后几句他却听明白了。

“我知道,跟你说这些也没用,但我还是想把心里的话说出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那些无辜受难的村民,一定希望有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所以说,如果遇到不平事,我一定会站出来,否则就违背了我心中的人伦。”

布林德的脸色也沉了下来。

“你的意思是说,即便让同伴深陷险境,也在所不惜?”

“你还是没理解我的意思。其实遇到那种事,根本不需要做出什么选择。在我看来,遇到那种事的时候,别无选择,必须站出来。如果有危险有困难,也要和同伴一起克服困难,如果克服不了,就应该早早分道扬镳,免得拖累对方。”

对卡尔玛而言,这不是情与义的问题,而是原则问题。既然已经触碰到了做人的底线,当然不应该轻易让步。

布林德和尤斯米娜互相对望了一眼,他们谁也没想到,卡尔玛在这个问题上竟然会如此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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