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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献帝逃难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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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卷开始,喜获大盟一幢“别墅”,谢谢哈!感谢赵无恤2014、ufgw、强520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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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的深秋,渭水滔滔,一个身着黄绫夹袍,外罩狐裘,约摸十三、四岁,眉清目秀,身体单薄的少年,正垂手独立于高坡之上,呆呆地望着脚下滚滚东流的长河。

滚滚东逝的大河上,漂浮着各种杂物:有染血的衣裳、破烂的腰带,插满箭矢的木盾,偶尔还有浸泡得发涨的尸体,随波涛滚涌,沉沉浮浮……

一阵猎猎河风吹来,芦苇萧瑟,白获缤纷,如雪飞扬,扑面生寒。

一个温婉柔美的声音在少年身后响起:“陛下,秋深寒重,江风袭人,莫要误了龙体,还是下山去吧。”说话间,一件厚厚的貂皮围领披在少年身上。

陛下?!这少年居然是……兴平天子刘协!

少年天子茫然回头,目光好一阵才对准焦距,木然的脸色渐渐柔和起来,紧了紧围领,轻叹一口气:“让梓童挂心了。”

身后的少女轻啊一声,向后退了半步,敛袖垂首,惶然道:“臣妾不过一贵人,岂能当梓童之称,陛下慎言。”

刘协摇摇头:“吾意已决,只要回到雒阳,就会册封你为皇后,称汝梓童。不过是早晚的事……不过,切莫让董贵人知晓。”

少女忙点头:“臣妾明白的。”

说话间,少女已抬头,这是一张无可挑剔的绝美容颜,当真是眉如远黛。目若星辰,鼻如玉管,红唇如菱,一张吹弹可破的鹅蛋脸,配上那柔顺恭谨的姿态,别有一番惹人怜惜的吸引力。

纵然刘协已与这张容颜的主人朝夕相处整整五年。此际见了仍微微一呆。这不奇怪,五年前他不过是一个懵懂小童,情窦未开,对相貌什么的自然不会在意,而此时他已长成慕艾少年。但自他生命中出现一个叫董卓的大胖子以后。这些年来,他一直被各路军阀争来抢去,几乎没过一天安生日子,时刻处在焦虑、惊惶当中,哪有这心思?

只要回到东都,摆脱这些可恨的西凉人,安定下来,待册封大典之后。那时想必能够真正拥有这张绝色面孔与无暇之躯了吧?

大概是看到了天子失神的表情,少女害羞之余,心里一甜。这个总把她当做姊姊般依靠的懵懂少年,终于成长了么?

这时山坡下一人提裾摆臂,急步趋行,快到坡顶时,远远拱手:“执金吾伏完,见过陛下。”

刘协抬手虚扶:“伏卿无须多礼。吾正与伏贵人闲谈。伏卿来得正好,前头的仗。都打完了么?”

伏完欲言又止,目注伏贵人。咄道:“军国之事,请贵人回避。”

伏贵人啊了一声,低头便要离开,刘协却不引为然摆摆手:“这些人你打我,我打你,无聊之极,算什么军国之事,但说无妨。”

伏完这态度,如果伏贵人不是他的女儿,估计够他喝一壶的。

嗯,这位伏贵人,正是历史上汉献帝刘协的第一任皇后:伏寿。

伏寿是伏完之女,她的母亲,正是灵帝之前的东汉第十一任皇帝,汉桓帝之女,阳安公主刘华。从辈份上说,她与刘协还有表亲的关系。伏寿比刘协大一岁,在十岁那年,便入掖廷侍奉刘协,次年被封贵人。

而伏完也父因女贵,由侍中升任执金吾。在汉朝,执金吾位比九卿,俱为中二千石高官(实领二千一百六十石),主要负责宫廷之外、都城之内的治安。这种关键位置,非至亲至信之人不可授之。伏完集刘协的表姑父与岳父于一身,完全足以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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