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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谁敢比他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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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鞫就是请求重审,也就上诉的意思。

“好,看你伤重,免你跪礼。来人,给金一弄个垫子坐。”康正源和颜悦色地说,堂上风度好得不得了。若主审官都是他这种态度,很容易让人卸下心防的。

一边的衙役到哪儿去找垫子?最后只好弄个草帘子来给金一坐。

春荼蘼觉得康正源这是给她时间准备,因为直接进入了对推阶段。怕她应付不来吧?虽说之前她早显出了本事,此时毕竟罗大都督在,他怕她怯场。

感念到这份偏心和体贴,她几不可见地微微一笑,让康正源放心。别说所告的只是个大都督,就算要告皇上,她也要在公堂上为委托人说话。当然。前提是委托人敢告的话。

“田先生,金一乞鞫,反诉之事,你可认?”康正源反过来问老田,仍然态度温和。

“不认!”老田态度激烈,好像正义就站在他身后似的,“我倒认为。金一当堂翻供。藐视我大唐律法,大人要严惩才是!”

“田先生就确定当日之供全是事实吗?”春荼蘼插嘴道。

“白纸黑字,那还错得了!”

春荼蘼见老田完全走进自己的节奏,立即又道,“世间事,惟一个‘理’字说通,方才是事实。”

其实她的意思是,凡事要符合逻辑。但逻辑这个词太哲学了。太术语了,大唐还没有,只能以“理”字替代。而所谓逻辑,就是任何事物也无法打破的规律。

“若是道理说不通,就算点头认下了,也未必是真。律法,求的不就是真理吗?”她继续说,“就说金一这件案子,无外乎三点道理:目的、手段、结果。可偏偏这三样,他的供词前后矛盾,错漏百出,根本经不起推敲,一见就知是屈打成招之下,胡乱说的。康大人,当堂用刑,虽为律法所允许,但却也有度。若一味用刑,岂是追求事实这态度?也与皇上对刑司之事的态度相悖啊。”

“那说说,到底哪里不通?”康正源问,心中暗笑。

这丫头,特别会把皇上和圣人抬出来当挡箭牌,毕竟,谁敢说皇上和圣人不对呢?

“首先是目的。所盗者,为何?”她说着,目光却望向老田。

“自然是为财。”老田理直气壮的回答,“金家贫困,要以出租院子才能贴补家用。所以他要偷盗,道理上不是很通吗?”

“错!”春荼蘼比他还理直气壮地说,“田先生显然没有调查过金家和金有德、金一祖孙二人吧?所以说,断案不能只坐在屋里,更不能凡间事想当然,重要的是走出去,才能了解真实情况。金家祖孙在十五年移居幽州,是编入官府户籍的良民,金一还考取了秀才功名。而金祖德开了间小小的医馆,金一长大后继承了祖业。他们祖孙心地善良,经常帮助贫苦百姓,施医赠药,宁愿自己苦,也行那积德之事。为此,令小康之家陷入艰难,也才腾出部分房屋,租赁给做生意的胡人。请问这样品格高尚之人,视钱财如粪土,自己的银钱都舍出去了,怎么会做出有辱斯文的偷盗之事?”

“也许他们看不上小钱,却看中大钱呢?黄白之物动人心,说不定他们之前是伪善,是沽名钓誉!”老田反驳道……有话要说…………

本来不想请假了,但66年后要重租个新房子,约了房东明天见。因为地方比较远,不知几点回来,所以明天的双更改为晚上八点和十点。我最近非常忙碌,却仍然努力保持双更,不对大家食言,请看在这一点上,原谅我吧。

明天的两章,是第一卷的最后两章,比较关键,后天进入第二卷。

感谢朽木琉璃打赏的热气腾腾腊八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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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表:

刀笔吏老田:由原客串贴七十九楼天空扮演(对不起,让您当反派了,不过当初说好了,一切为角色牺牲,所以:坏人最光荣!!)

谢谢。(未完待续)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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