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四妹是个能把穷途末路的队伍,带成如今洪家帮的能人,操办婚礼这事于她而言,不过牛刀杀鸡。花惜香也是极有才具的女人,这两人联手,搞一个婚礼完全不成问题。
虽然是纳妾,但是两方的身份一为香山万民黔首,一为本地宗族豪强,两家联姻标志着整个香山县的格局发生变化,场面自然不会小。整个香山的各色婚礼用品几乎被采购一空,有头有脸的人物,也纷纷接了喜帖,李天梁还派亲兵送了礼来。
事实上不单是他,广州林守正及部下的佐杂官,广州所管几县县令都派人送了礼。一个县令纳妾,可以收到知府的礼物,这已经算的起一奇,但更奇的是,他居然不止收到知府的礼品,广州布政、按察衙门,也都有专人送了礼物过来,甚至还有布政方伯手书的佳偶天成横幅,这面子也算到了天上。
另一方面,香山商会的筹备工作已经初步完成,这香山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法定商会,正式成立。
原本这商会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与官府对抗,为商人们争取更多权力。但是在李炎卿指导了一番后,梁瑞民上下串联,多方跑动,还有洪四妹从中上下其手,煽风点火,结果到了商会第一次会议时,十八位商会代表商量的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定年俸。
是啊,自己为了这些商人的事出头。那是要承担风险的啊。搞不好就要被官府抓起来进监狱,像洪四妹这样的女代表,可能还要被狗官刘朝佐抓到内宅里做些不可告人的勾当啊。她刚生的那个孩子。就是她为了香山商人不惜献身的证据。受了这么大的损失,难道不该得到报偿么?
一众中、小商贾对于这种年俸制度坚决反对,但是后来成为十八罗汉的这十八位商会代表,却以全票通过年俸制,并把金额定为每人年俸八百两。这世上一大乐事,就是自己给自己发钱。十八代表一想到下面的商人,每年要给自己凑出这么大一笔俸银。心里就说不出的痛快。
只是大家通过这一议案,进入下一议案后。就发现事情似乎有点不对劲。按照当初商会成立章程规定,商会任何决议,必须十八位代表全部同意之后,才能通过生效。只要有一个人反对。这决议就不能通过。说这样是为了照顾每一个商人的利益,是真正的皿煮自有。
但问题在于,十八位代表能全部同意通过的事,就只有一条定立年俸而已。其他任何议案,大家都不能顺利通过。
有人认为这条议案损害了浙江商帮的利益,有人认为另一条议案实际是提升了徽人的地位,下一条议案又损害了香山本地人的权益。洪四妹则抽着烟袋一语不发,每到表决时,她就投反对票。
一口气连投了四张反对票之后。一位徽人代表实在忍不住道:“洪代表,你什么意思?为什么每次投票你都投反对票。对这个议案有什么意见你可以提,大家再进行修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