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树丛叉叉丫丫,十分茂密,战马进不得树丛,眼见常婉跑的已然没了踪影,拔野古急的大叫,只得跳下战马,操着金刚杵,冲进了树丛。
……
积雪的河滩上,到处都是身着黑云都血淋淋的尸体,将原本白雪覆盖的河滩,染成了黑红色。
一千黑衣步兵,只有少数被逼到了河岸绝地的,还在垂死抵抗,其他的,要么已然做了刀下之鬼,要么逃入了丛林。
身披金甲的重装骑兵,虽然只剩下了二十骑,但随着黑衣步兵战阵的崩溃,重装骑兵的强悍优势,终于发挥出来了。
二十骑重骑兵,如同是二十座移动的堡垒,向四分五裂的黑衣步兵碾压过去,所过之处,留下二十条血路。
重装骑兵与苍炎都,在血路的尽头相遇了。
金甲重骑兵乃是大唐禁军精锐。
大唐十大节度使所领军马,也就是边军,战斗力远远高过禁军,但是,边军中很少有重骑兵,这里面有两个原因,其一,重骑兵被认为是天子扈从,边将手下配属重骑兵,有僭越之嫌。其二,重骑兵虽然单兵作战能力极强,但装备昂贵,不能大规模配置,一支一万人的战队中,顶破天只能配置五六百骑,因为机动性太差,这五六百骑反倒会成为战队的累赘,所以,在十大节度使的配属部队中,逐渐淘汰掉了重骑兵。
只有驻守京城的禁军中,还配属有重骑兵,当然这些重骑兵也只能当花架子使,每次皇上召见异国使臣的时候,重骑兵便出现在仪仗队中,供那些老外观赏。
所以,黄河河滩上的重骑兵,不用问,一定是来自京城的禁军。
晁用之率领五十骑轻骑兵,率先与重骑兵相遇。
重骑兵在轻骑兵面前,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以及这种优越感带来的倨傲。而禁军中的重骑兵,都是皇帝的身边人,更是目中无人。
然而,这些残存的重骑兵,经过一番死里逃生,如今已是衣甲不整,神情沮丧,在救命恩人轻骑兵面前,哪里还倨傲的起来。他们只是呆呆地看着晁用之这五十骑,如同是听候发落的俘虏。
晁用之带住战马,高声喝道:“来将通名!”
二十骑重装骑兵排成一个八字阵,阵中央走出一位身着黄金锁子甲的将领,冲着晁用之拱手说道:“晁将军,别来无恙!”
晁用之定睛一看,急忙跳下战马,向那将军俯首施礼:“布衣晁用之,拜见封大人!”
那将官不是别人,正是大名鼎鼎大唐安西名将封常清!
在大唐边将中,封常清很是与众不同。大唐绝大多数的边将,都是胡人出身,都是雄赳赳的武夫,开得硬功,耍得大刀,驰骋疆场,冲锋陷阵。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说的是哥舒翰,其实,是大多数大唐边将的写照。
而封常清却是一个白衣秀才出身,而且,还是个丑秀才。上马不能耍刀,下马不能开弓。
封常清年少时患过一场大病,落下残疾,身材细瘦,眼斜嘴歪,脚短跛足,活脱脱就是个白痴形象。虽然如此,此人却有内秀,心思聪慧,勤奋好学,学识却是广博精深。正所谓面带猪像心中嘹亮。
只是,一则,封常清家境贫寒,没什么背景,二则,他那副形象实在有些犯罪,上官见到这副模样,连看一眼都觉糟心,哪里还有兴趣与他攀谈。所以,封常清年过三十,仍然默默无闻,只能做个下级小吏。
大唐官吏以貌取人,封常清呆在内地,这辈子怕事再无出头之日。一般人也就认命了,偏偏封常清却是心高气傲,总觉得自己一身才华,岂能终老于小吏,思来想去,便想去边庭上碰碰运气,料想冲锋陷阵,也用不着那玉树临风。
于是,封常清投笔从戎,前往安西从军。哪里想到,他那副模样,就是胡人将军看到,也是摇头,封常清到了安西,依旧是进身无门,流落街头,那境遇,比步云飞流落长安街头还惨,步云飞好歹还找了个替人写字的营生,封常清连字摊摆不了,他那副模样,早把客人吓跑了。
正当封常清在安西街头走投无路,时任安西都知兵马使的高仙芝带着一群衣着光鲜甲胄明亮的随从,呼啦啦从大街上疾驰而过,封常清眼睛一亮。
封常清早就听说过高仙芝的大名,知道这位将军颇有才华,应该不是那种以貌取人的人。于是,修书一封,前往高仙芝府上毛遂自荐。
为了确保成功,封常清花了一个通宵,使出毕生才华,把那自荐信写得花团锦簇一般,料想高仙芝见到这般文采,必然是相见恨晚,不说一定能给封常清一个职位,至少也能先留在身边做个幕僚。
那高仙芝见到书信后,果然是拍手叫绝,立马让人把封常清请了进来。可一见到封常清本人,高仙芝那一脸的春风,立即变成了个苦瓜脸。
实在是不能怪高仙芝以貌取人,那封常清的模样,实在是有碍观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