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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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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2018-04-15 作者: 诱人的馒头

第三百一十章

白皙的脸上有着不属于同龄人的愤怒,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如同他的为人一般,格朗无法直视这双眼睛,却也同样无法改变自己多年的理念,这件事即便不是沈妙云的错,但后果却必须由沈妙云承担,自己已经“昧着良心”原谅他很多次了,今天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如果酒馆要继续开下去,沈妙云就必须走!

这时,门后窜出来几个和沈妙云年纪差不多的小伙子,他们都是和沈妙云一起在酒馆里帮工的,他们都是新人,但沈妙云却是最吃苦耐劳的一个,他们好几个人在平时就已经看不惯沈妙云了,如今沈妙云要被赶出去,心里自然欢喜,而眼里自然也都布满了嘲讽和落井下石。

虽然也有少数一两个同情沈妙云的,但他们却都缩在角落里,就怕自己说错话,被沈妙云给连累了。

神情太多,沈妙云看得并不太懂,他现在才刚满十五岁,才成年就被他相依为命的贝利亚叔叔给赶下山来,为了维持生计,为了实现给叔叔的诺言,他不得不进城里来找工作。而这份工作,是他的第一份,他很珍惜。

只是……他虽然不算聪明,但也不算笨,很显然,这些人的表情都已经在脸上写着“这里不欢迎你”的字样,就差没有拿扫帚赶他了。

为什么没有做错事,却要承担这样的后果?

格朗仿佛连施舍一眼都不愿意,直接转过头,丢下一句:“快走吧,别挡着我做生意!”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你们都围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去干活!”

格朗暴吼一声,围在这里的伙计们一哄而散。

沈妙云站在门口,却并没有动作,一张稚嫩的脸上写满了倔强和不服。

这个时候,帮工多年的老伙计科里走了出来,好言劝道:“老板让你走便已经是仁慈,如果把你交给那位大人,你今天就不止是离开酒馆这么简单了。所以,沈妙云,走吧。”

沈妙云的心沉了沉,心里说不出的压抑。

科里看出沈妙云的挣扎,他无奈叹了口气,“好孩子,我知道你气不过。但我们又能怎么样呢?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强者为尊。我们是弱者,所以只能做这些脏活,累活,只能承受那些有钱有势的人的打骂。”

仿佛没有听懂科里说的话,沈妙云清澈的眼里写着不解:“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比我们强!”

看着一脸苦闷的沈妙云,科里摇了摇头,这就是从遮风挡雨的家里走出来,走到外面这个残酷的世界里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成长的代价。想到这几天沈妙云离开可能会遇到的窘况,他从怀里摸出一个铜币,塞到沈妙云的手里。

“拿着吧,这是我攒了一年才攒下来的,一枚铜币虽然买不到好吃的好穿的,但至少能让你不会立马饿死。所以,你要坚强的活下去。其实格朗老板是好人,除了吝啬了点,我们都知道你之前得罪客人都是为了大家好。只不过,是这个世道不好。所以,你走吧。”

叹了口气,科里也不再说这么,转身离开了。就在进门的时候他回头望了一眼,那一眼饱含着悲伤与绝望,仿佛舍弃的世界,舍弃了自己。

沈妙云挪了挪脚步,却怎么也迈不开步子,他第一次发现,原来想要跨出一步竟然这么困难。

看着渐渐消失的背影,看着酒馆里面黑洞洞的影子,他的眼神有迷茫有挣扎,为什么要放弃?放弃自我,放弃自尊?身体也仿佛被缓缓到来的黑夜所桎梏住。

终于,他握了握拳:“我还会回来的!”

强者,只要成为强者就好了。

为了保存体力,他不敢走得太远,最后寻找了一处靠近酒馆壁炉的地方,便就地睡了。

寒冷的雪夜让他差点坚持不住,但想到把他从家里赶出来的贝利亚叔叔,他咬牙,最终还是睡着了。只有养足精神明天才有力气去找工作。

太阳初升,身体熬过冰冷的寒夜说不出的僵硬,伸展身体,让自己感觉轻松一点。

沈妙云掏了掏腰包,除了科里大叔给他的铜币,他一无所有。

他的衣服和贵重的东西都存放在酒馆的宿舍里,但是他不想就这样回去,想起昨天的那一幕,他就觉得心里面一缩一缩的难受。

不过科里大叔的铜币他也并不想使用,即便是为了他们所说的无聊的自尊,“所以,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开始找工作吧。如果今天不找到就要饿肚子了。”

沈妙云对自己笑了笑,踏出了步子,这一次,步伐轻松有力。

只不过,现实比想象要残酷,昨天在酒馆发生的事情传得太快,那个被他得罪狠了的百利安竟然亲自下令,不让庆河城内任何商铺招收沈妙云帮工。

百利安不想亲自动手杀死一个刚刚成年的幼鸟,因为作为城主之下的第一人他丢不起这个脸,但是他却有很多手段对付一个小孩儿,比如说,断了他的活路。

庆河城三面环山,一面邻水。这条河名叫庆河,城池的名字就是这么的来的,庆河湍急,只有坐大船才能离开,一人需要一个金币,但这几乎是普通人三年的收入。也就是说,没钱别想出这个城。

而三面环山的山林常有野兽出没,更深的地方,还有冥兽。即便是魔师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水平才敢入林。也就是说,百利安只要下令不让这些商铺收留沈妙云,沈妙云迟早要沦为乞丐,在这天寒地冻的天里,要么冻死,要么饿死。

百利安在这里就是个土皇帝,虽说上面还有一位城主大人,但这位城主却从来不管事,所以这些人不敢不听从百利安的吩咐,沈妙云无法得到工作就只有等死。

而这时,沈妙云并不知道他为什么接连找不到工作,他只觉得自己很笨,因为笨手笨脚的,所以这些商铺才不愿意收留他。

“贝利亚叔叔骂得对,我就是太没用了!”沈妙云把所有的错误都揽到自己身上,一如贝利亚骂他是个没爹媚娘的孩子一般。

沈妙云是孤儿,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甚至只要在贝利亚的面前提及父母的事情,叔叔就会暴跳如雷的打他骂他。所以,他不知道有关父母任何事情。到后来,他也不敢再问贝利亚了,贝利亚的怒火是他所认为的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东西。

想到这里,沈妙云眼睛就有些发酸……他的父母就是因为知道他长大了没用,所以才不要他的吗?

走出繁华的城镇中心,找了一个避雪的乌篷下坐了起来,忍不住搓了搓手臂,哈出的一口气,立马就化成了冰锥子。白天还不觉得太冷,但是在晚上,温度立马就下降几十度,即便是他也忍不住直打寒颤。

想起贝利亚叔叔的话,沈妙云为自己打气道:“坚强的战士是不畏严寒的!”

他穿得单薄,只有一件灰布衣遮住身体,连脖子和手都露在空气外的。他想,要不是因为他从小就被贝利亚拖着漫山的跑,又睡冰窖,又睡火炉的,恐怕他也会在这样的夜里冻死吧。

刚才他就已经在路边看见冻死的人类了,不过他和那些已经麻木的人不一样,他眼里还有些怜悯和同情。

沈妙云小心翼翼脱了鞋,只见十根脚趾头因为走了太多的路起了大量血泡,血泡已经破了,看上去血肉模糊,因为太冷,好像被冻到了一起。他动了动脚趾,却发现已经没有任何知觉。

沈妙云皱了皱眉,再这样下去,脚趾头就要废了。

他东张西望,见夜深人静四下无人,伸出手来,离脚背十厘米的地方与脚趾头齐平。

闭上眼,按照自己平日里的修炼引出藏在穴窍当中的光元素。

不一会儿,两道白光自手心向下缓缓散发了出来,温和的光落在脚背上,温暖舒适的感觉瞬间让沈妙云有种要呻吟出声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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