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小李福这才明白过来,今儿个自己要单刀赴会,直插凶穴了。急忙问:“少爷,那您呢?”
成森说道:“我有点急事,不去不行。这件事就交给你了。我相信依你的能力,拿下他绝对不在话下。需要多少钱,尽管卡上去取。”说着,坐在沙发上穿鞋,一眼便望见刚才林燕诗送来的那双,便顺手拿过来握在手中看了看,又微笑了几下。
小李福把嘴咧了又咧,眉头皱了又皱,说:“可是少爷,您知道吗?那对父子看起来很厉害的。我们又把他的老爹撞成那个样子,也不知是死是活。没准儿说不定现在已经推入太平间了。那家伙见了我,还不把我吃了。您让我自个儿去,这不明白着送死吗?”
“这就看你的本事了。”成森说着已把那一双林燕诗补好的鞋穿在脚上,站起来走了几步,自语道:“真合适。”回首冲着李福做了一个手势,说:“拜拜,回头请你吃烤全羊。”
李福见他要走,连滚带爬就跑过来说:“少爷,您可不能见死不救。要是我一个人应付不过来,您得去救我。”
成森笑道:“不用,到时我给你竖一块碑,再挂一块匾,上面写几个大字:万古长青,永垂不朽,就行了。”
李福哇地一声大哭,蹲下来抱住成森说:“为少爷肝脑涂地,死而无憾。只是少爷,我要知道你上哪儿去,就是死了我也安心。”
成森说:“你死了还操什么闲心。”
李福说:“我死了也要记挂着少爷给我娶什么样一个少奶奶回来,否则我死不瞑目。少爷,告诉我吧,到底要和谁约会?”
成森低头笑道:“不用你管。”
李福说:“我知道了,一定是诗诗小姐。”
成森说:“我要是想会她,就不会让她走了。”
李福这次睁大了眼睛,惊呼道:“该不就是昨天晚上那个修鞋的小神仙!”
“你说呢?”成森看了他一眼,开了门。
“啊!少爷!少爷!”
可成森任凭他再呼喊,却也不理,快步走出屋门去了。
“少爷。”李福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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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成森大步直走出豪华宾馆,下楼来拦了一辆的士,直奔那昨晚神女修鞋的去处。
眼前到处都晃动着林燕晶清雅可爱的脸庞,特别是那一双璀灿亮如星辰的眼睛,就象是一杆水晶竹杖一样,以一个漂亮的手势豁然拔开了他的心灵之窗。
这些年来,身边美女如潮,可真正让自己动心的,又有多少?几乎没有一个。那些长相虽然漂亮的,却无德。有德有才的,却又无貌。才貌双全的真如大海里捞针。都说钱能买来一切,身上遍裹着富可敌城的金银财宝,可为何,那一见倾心的知己,却又买不到?
成森一路想着,不觉间就到了站。
下车时,那晶晶修鞋店已经围了很大一帮人群。嗯,生意很好。
看起来,这是一个很有生意头脑的聪明人。而且,仅仅才十八岁,就可以做掌柜,这个手段不简单。对了,好象还听说,她十二岁就开始供应她姐姐读书了。
只可惜,她那一心想高攀豪贵的姐姐却并不以她这样的妹妹为荣,反而全意遮盖,真是叫人心寒。
成森这样想着,微笑着踏入进去,眼角迅速地在屋中掠了一阵,很快便落在正和客人谈生意的林燕晶身上。正巧林燕晶也抬起一双明亮的眼睛来看他,二人目光相撞,林燕晶笑了一下,脸上红霞飞烧,却很恭敬地点了点头。成森也立即还之一礼貌的笑容,并不打扰她,不和她说话,却在屋里随意地参观起来。
屋里很忙,她好象抽不出手。打下手做工的好像有俩个。一个矮胖的姑娘菲菲。还有一个,是个很机灵的小伙子,浓眉大眼,额上带着细汗,正坐在那里抱着一只鞋子钉掌根儿。好象是听那个菲菲叫他做什么李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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