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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瞌睡遇上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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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有生意头脑。”冷云飞叹道。

“可惜是黑水城主的人。”朱小七点了点头。短期之内,他相信和林老板的合作还是会很愉快的。但是,如果有一天他和黑水城主发生冲突的话,他们之间的合作恐怕就会冰消瓦解。

“那倒未必。对商人来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如果你真能助他建起一个庞大的商业王国,黑水城主恐怕也左右不了他了。”冷云飞淡淡地说道。

他的话引起了朱小七的深思。

“我还以为你胆儿肥了,敢留宿风陵客栈了呢!”才进营区,轩辕宇就迎了上来。

“玫瑰有刺,我哪敢啊!”朱小七苦笑道,“和林家谈了些事情,基本谈妥了。咱们入股林家货行,明天上午你去谈具体的细节。”

“为毛又是我?”轩辕宇皱眉道。难道老子天生劳碌命么?

朱小七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只会啃骨头上的肉,你却嚼得出骨头里的油。谈判这种事,你不去谁去啊?”

“好吧。但明天有件事,你得亲自去办才行。”轩辕宇点头道。

朱小七没有想到,轩辕宇此次前往黑水镇,不仅和老狼头约好了交人的时间,还带回了一份意外的惊喜——他顺手在武者工会里接下了一个金额很高的悬赏任务——诛杀老狼头。他接下这个任务后准备离开时,黑水工会的会长冲了出来留住了他,说发布任务的雇主想见他一面。轩辕宇很快见到了雇主,一个高大英俊的狼族青年贵族。他先是提醒轩辕宇,老狼头是一个什么样的对手,然后又坦然告诉他,这个任务他发布了两年都无人敢接,只要轩辕宇的人能完成任务,他会把赏金提高一倍。鉴于这个青年是狼族的贵族,而且言语间透露了许多关于老狼头的信息,轩辕宇便约他明日到风陵客栈见面,由朱小七亲自和他见面。

“这敢情是瞌睡遇上枕头了啊!”朱小七听完轩辕宇的讲述后,不禁喜出望外。

“是啊!这家伙不知道和老狼头有多大的仇,这两年可是下了许多功夫,把对方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他说,只要我们能灭了老狼头,他会帮我们把他的巢穴彻底端掉,而所有的战利品都归我们所有。”轩辕宇补充道。

“那这个人,我必须得见上一见了。走,到我那儿坐下,我给你看件宝贝。”

轩辕宇看着手里的图纸,表情有些茫然。

“这东西叫手弩,是我研究出来的,比普通弓箭更适合近战。拿来装备烈风,应该不错的。”朱小七解释道。

“需要这玩意吗?”轩辕宇不屑地说道,“你难道不知道烈风已经武装到牙齿了么?”

烈风战队,按照朱小七提供的怪异思路,花掉了他们辛苦捕猎得来的五十万金币,如今个个形同怪兽。身上,是一套由石犀皮制成的黑色战甲,普通刀剑根本砍不透。左臂上,灵石驱动的机关内藏有收放自如的绳箭,可杀人亦可飞檐走壁。右臂上也有个机关,内置数十根淬毒的钢针,发射动力强劲,可杀人于无形,是队员们保命的利器。左腿上,插着两把短兵器,一把匕首一把专门放血的三\棱刺。右腿上,则藏着一些逃跑时用来阻敌的法宝,比如迷药啊、石灰啊什么的。制式的腰带里则放着战场上用的一些医疗用品和药品。手中的武器是清一色的战刀,狭长而又锋利,可挑可刺可劈可斩,砍起脑袋来又快又狠。

“试试吧,这玩意可是用过都说好啊。射完就闪人,而且可以轻松地射了又射,男士必备的精品啊!”朱小七得意地笑道。

“其实我想说的是,你这么搞,老狼头会有意见的。”轩辕宇叹道。(推荐票,推荐票,放到尾巴上来求,战友们看完顺手投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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