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头问毛孩道:“我们距离神的坟墓那处金字塔还有多远?”
毛孩观察了一下四周的环境,低声说道:“咱们的路线是对的,还有两天的路程就能赶到圣湖了。”
约翰逊那帮美国佬本来就比我们快一天的路程,我担心阿狸的安慰,就想着看看有没有什么近路能走,扭头问毛孩有没有近路,毛孩想了一下,然后说:“有一条近路能走,不过那里很危险。”
我先是一喜,听到毛孩说有危险,心里忍不住就沉了下来,问道:“危险?有什么危险啊?”
毛孩犹豫了一下才说道:“那里有食人蚁,所以很少会有人走那个地方的。”
我一听到食人蚁就明白了,这是一种有拇指大小的蚂蚁,通体成血红色,最是厉害,要说是丛林里的美洲豹厉害,可是美洲豹也惧怕这种食人蚁太恐怖了,瞬间就能让一头大象致命,只需要一天的时间,食人蚁就能把大象啃噬的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毕竟食人蚁胜在数量上。
不过,我知道这种食人蚁也有一个最惧怕的天敌,那就是黑猩猩,黑猩猩会用树枝在嘴里抿湿了,然后沾上它们的唾液之后就把树枝伸进食人蚁的洞穴里,这样食人蚁就会被黑猩猩的唾液给黏住,被树枝带上来以后,对黑猩猩来说那就是一顿丰盛的美餐。
这种丛林里的生存法则,都是围绕着一个庞大的食物链来的,再厉害凶猛的野兽也有能制住它的动物,而人类正好是处在这个食物链的顶端的,不仅仅是因为人类会使用火,更重要的是人类开发了大脑的思维,学会用陷进去抓野兽,所以说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所为的人心。
老键听我讲了这么多,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沫,说要是撞上食人蚁的话,那岂不是跑都没地方跑了?我说你这小同志也不要这么悲观吗?食人蚁虽然凶猛无比,可是我们毕竟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还会惧怕一个小小的食人蚁么?拿出我军的英雄气概来,要不畏艰难险阻,誓死也要完成任务,必须要具备铁一样的决心和勇气。
老键听完,并没有表现出兴奋激动的神色,而是直接给我来了一巴掌,叫道:“你小子,还动不动就给我上政治课了,你这么不畏艰难险阻的话,你岂不是早就成首长,再说了,那可是食人蚁不是别的东西,沾上咱就没办法摆脱,我看咱们还是沿着阿狸留下暗号的这条路前进比较靠谱,再说了,要是毛孩这小子记错了路,咱们想抄近路反而迷路了,那不是更得不偿失了,到时候咱们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也是鸡飞蛋打的结果。”
我说你小子说的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话啊,近路咱们是必须要走的,绝对不能比约翰逊那帮美国佬慢,要不然,咱们就会一直被美国佬牵着鼻子走,更何况阿狸现在还在这帮人的手里,所以咱们必须抄近路,不然根本不可能赶到美国佬的前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