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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借尸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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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在这里干什么?还不滚去干活!想被扣工钱是不是?一个两个都是废物!都不知老板请你们回来是做什么的。”顶着一身肥膘的中年男人抹了一把自己已秃的头,大概是摸出了自己的痛处,表情瞬间变得狰狞,连吼骂声都变得尖锐而又讨厌。

被骂的,是个青年,即便穿着褪色得都泛白的牛仔和不那么白的衬衫,仍掩盖不了那一脸的清秀与恬淡,仿佛被骂的人根本就不是他,他不过是个过客,不小心看了一跳梁小丑在那里跳脚献丑罢了。

在这有钱就是任性的时代里,霍青风明显就是这么一个怎么都不会任性的人。被无缘无故骂了一顿,他也一脸无所谓,轻车熟路地绕开了那秃顶的上司,干活去了。

不任性就不任□□,简简单单地活,其实也是不错的。毕竟,对于一个从小土豪到现在穷困潦倒,也不过几年的光景,他的习惯,都是因他看尽了世间的人情冷暖,看清了趋炎附势,人生是非,镜花水月,他问心无愧。

霍青风,其实生来并不是这么悲惨凄凉的,确切地说,他生在豪门活在世家,金钱权势亲情爱情友情,什么都不缺,活得最为任性,从小就是个被人人都捧在手心上的宝贝,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一生就是这么过了。

从很小的时候,霍青风就觉得自己一向很幸运,可是长大了就常常倒大霉,就好比十七岁那年。他从天之骄子成了落魄平民,不再是富家之子,不再尊贵,不再是人人捧在手心上的宝贝。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哪里做得不好,一夕之间,他一无所有,父母不再是父母,那些亲人也不再是自己的亲人,他是个来路不明的野^种,甚至连自己真正的亲生父母是谁又在何方。

十多年来疼他爱他的那些所谓的亲人,不再爱他,甚至对他痛下杀手赶尽杀绝……为的,不过是以绝后患。

若真能有来生,他愿落户山水,做个清闲务农也再也不为那豪门世家的尔虞我诈。

做个平常的人就做吧,也许什么都没有,但他可以拥有世界许许多多人都没有的东西……自由,和自在。

所以,后来的几年里,他到处打工,供自己念书,空了看看书,闲了打打游戏,甚至还有点儿闲钱到不太远的地方旅行,寻找人生的真谛,寻觅永恒的瞬间,也算得上无比惬意的生活了。

所以说,他真的觉得自己是越来越倒霉了,就好比十七岁那年,就好比现在。不小心打个盹而已嘛,醒来居然换了具身体就算了,还是个濒临死亡已奄奄一息的倒霉蛋。昏迷的几天他一边忍受着这倒霉蛋那粉身碎骨的痛苦,一边吸收着倒霉蛋的记忆,于是他终于明白,这货跟自己一样都是被上苍嫌弃的倒霉货。

这倒霉的货,是所谓的陵安城人士,家住城西街,做药材生意的,家主本份实在,生意做得不大但口碑很好。他是家中的长子,当年也是轰动一时的才子人物。

名叫霍麒,字青风,脑海里漂浮这段记忆时,霍青风已经明白,自己好死不死穿来这具身体,大概不是偶然,只是同名同姓又同岁罢了,对方倒霉了,于是自己也一同倒霉。只不过,他比较幸运的是死过一次在这不知名的破时空重生了,只是这躯体原来的那个倒霉蛋,不知是不是和自己一样的命运找了个地方重生或投胎去了呢?

这霍麒自小聪慧过人,五岁便熟读四书五经,十岁遍地诗词,大家都唤他青风公子。但这青风公子脑子……怎么说,应该是有些奇葩的,想法总与旁人不大一样,有时总叫人匪夷所思不得其解。

十八岁那年,是进京赶考大日子,整个陵安城最有望的便是这位青风公子了,但不幸的是其父忽重病,眼看家事瞬息败落,他居然一意孤行毅然弃考从商,顶起了全家重担,为父奔走寻医,终是黄天不负有心人,霍父虽病中成瘫,却也病愈人好,算是活过来了。

人就是活过来了,也不再有能力支撑起这个家,依然还是霍麒担着。

这才子,弃考从商的孝举,胜过无数谣传,名声倒是更大了,却也是喜忧参半吧。

霍麒年已双十有二,人长得标致文俊,红唇齿白,面目清秀,对得起他那一弯清风名讳。照理,人品与相貌,名声和家势都不错,冰人也络绎不绝几乎踩歪了他家大门槛,可惜的是,他总以家有老有小为由,一推再推,目前仍还是那一株青柳身。

说起品性,他倒也是个随和温性之人,平日待谁都含着个浅笑,客客气气的轻易不得罪人。但这人也有个毛病,极其是护短,你打他骂他,他也许会一笑置之,甚至还能还你一句‘多谢’,但谁人说了他家人的坏话,或是欺负了他家人,那便是拼上性命的事了。

纵使如此,其实霍麒本质上还算是个阔达之人,虽偶有觉得自己从小到大都不是那么的幸运,但也能待得相安无事度日。

那一天,是出货回程的日子,时气不甚好,山里农村收成不太理想,所以大家伙卖出的材料都不是顶好的,即便是顶好的,价钱也统一高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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