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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乖乖爱,宠你入骨(精彩+万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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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雷鸣闪电,雨水急凑地拍到在红色的屋瓦之上,就像是破了洞的布袋子,从里面散落出灰色的铁珠子,叮当叮当地敲打着屋瓦,发出来一声声沉闷又怦心的碰撞声。

苏默歌刚才做了一个恶梦,梦见她的妈妈从灰蒙蒙的雨天中,冻的浑身发僵,朝着她挥手告别。

她想要追过去,拉住妈妈的手,可是妈妈越走越远,只留给她一个孤寂的背影。

她多么想和妈妈在一起,于是追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就要快追到妈妈的时候,却望见她的妈妈走到了马路中央,一辆黑色的奔驰车碰的一声,将她的妈妈撞倒……她的妈妈倒在了淋漓的大雨之中,从此再也没有从地上爬起来……

“默歌……别怕,有我在呢!”

顾景辰发现她身上颤抖的厉害,将她拥在怀里更紧一些,伸出一只手轻轻的扶着她的头发,想让她能平复下惊恐的情绪。

苏默歌在他怀里身体止不住的颤抖,眼前仍旧是挥之不去,妈妈倒在大雨中‘沉睡’不起。

她好恨自己,也恨苍天,为什么她当时没有阻止妈妈,为什么老天爷会这样对待她们这对苦命的母女。

“默歌,你是不是梦见你的妈妈了?”

顾景辰在她耳边轻声的问着,就好像怕他声音太大,会吓到了她一样,如此的温柔和小心翼翼。

苏默歌在他的怀里点了点头,发出的声音哽咽而颤抖:“我……梦见妈妈在大雨天……被车撞倒在地上,再也没有……站起!”

不知道是不是他有着同样的经历,在他还小的时候爸爸妈妈也在雨天的夜里,车祸而亡。

所以他害怕雷鸣大雨,他害怕想起就是这样的雨夜,失去了双亲,让他成为了孤儿。

而眼前的女人,她同样在雨天失去了最爱她的亲人。

他们都是这个世界上,被老天爷忘记和放弃的孩子。

可也是这个世界上,在走过多少弯曲、艰辛的道路上走到一起的两个人。

曾经的他,没有好好珍惜眼前的女人,这是和他一辈子都要生活一起的女人,他一生中最爱的妻子。

如今他醒悟了,也看清了他的心,所以他想用剩下的时间都去保护好她,珍惜她,和她一起走完余生光景。

“默歌,要不要明天……我们去看看你的妈妈?”

顾景辰的嗓音低沉沙哑,却有着一种说不出能稳定她悲伤情绪的力量。

她在他的怀中无声无息的点点头,然后阖上了双眸,她真的好累啊,好想能安安稳稳睡一觉,什么都不想,都不会害怕的沉睡着。

外面的雷鸣声过,雨水也淅淅沥沥的不复之前急凑淋漓,苏默歌在他的怀里感觉到很安稳,紧阖着双眸,很快睡去。

这*,顾景辰都用被子将她环抱在怀中,生怕他一松开手臂,她就会敏感的惊醒。

手臂麻了,身子也在被子外冻的有些发僵了,困意也越来越浓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几点几刻睡的,醒来的时候他身上却是盖上了一层暖暖的被子。

她侧卧在他旁边的被子里,一双黑亮如珍珠的眼睛眨了眨,朝着他温柔的笑了笑:“谢谢你顾景辰!”

她这样温柔善待他的样子,已经有好久都没有见过了。

他睁开惺忪的双眼,以为是错觉,眨了眨眼睛,看到她依旧是一副温柔的笑脸。

“没什么,谁让你是我老婆!”

他弯起菱形好看的薄唇,在透过窗帘稀疏的朝阳中,他的笑容竟然会像被天使头上的光环照亮了,俊美到耀眼。

“昨天晚上,我说过的话……我希望你不要记在心里,那就是一个噩梦而已。”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不想让他提起昨天晚上的事。

那时的她真的太脆弱了,一点都不像往日里坚强到无懈可击的自己。

“昨天的事情?你发生了什么事吗?我好困啊,所以睡的好沉,根本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

顾景辰掀开了被子,露出了一身麦色的健硕身材,只有下身穿着一个隆着包包的黑色内/裤,张扬着男人的野性和魅力,让苏默歌差一点有流鼻血的冲动。

他是故意用美男计来勾/引她吧?

她从被子里坐起,背对着他,不想去看那个厚颜无耻的男人正在卖弄他的身姿:“看来你昨天晚上是梦游了,所以我说过的话你都忘记了。不记得这样最好……早点起*,我要给周丽他们打去电话,我们早些回A市。”

“哦!”

苏默歌都已经穿了鞋子下了地,回头看了眼顾景辰,看到他还裸露着他身上只剩下那么一丁点遮布的身躯,某男人还朝着她抛来电波眼,真是让苏默歌有种想冲过去八光他,然后像是卖猪肉一样将他推去菜市场卖掉的冲动。

“你有暴露狂倾向啊?怎么还不穿衣服?”

“屋子里都是爱的温度,太热了,我受不了!”他还用手指捏着他的内/裤边缘,拉扯出他的人鱼线,甚至还有往下拉扯的冲动。

这一大早的就给她来点*,她真的有些hold不住了!

苏默歌碰的一下推开了屋门,朝着对面屋子喊道:“大叔,麻烦你将手机拿来,借给我用下呗!”

顾景辰拉着裤链的手指,包括整个身体都将僵硬到石化了,当听到对面屋子传来了大叔响亮亮的回应声。

“好的,我这就给你拿过来!”

顾景辰像个训练有素的军人,双脚蹬进了裤子里,身上套上衬衫,外套也套在了衬衫上,然后站起身时,准备提裤子。

咣当!

好痛耶!

顾景辰个子太高了,踩在土炕上,直起身子时头竟然撞到了棚顶,痛得他瓷牙咧嘴,那模样纠结的,好让人心疼。

“大叔……你来了啊!”

苏默歌刚看到对面的屋子开门,故意大嗓门的喊了一声,想逗趣下顾景辰,看他着急,变得狼狈的样子。

“来啦……这就来啦!”

大叔将草帽子扣在头上,走进屋子的一刹那,望见顾景辰竟然慢条斯理的拉上裤拉链,然后用纤纤手指动作优雅的系着衬衫扣子。

“昨天晚上,我和我老婆没有吵到你们吧?就算雷雨声大,我老婆的叫声也是可以和海豚音一较高下的……”

“哦!我们一家三口听力不好,所以就算你们叫的声再大,我们也是听不见的!”大叔说的话很委婉。

其实大叔一看就明白了,两个人昨天晚上好像睡的不错,看来他的这间小屋子让一对争吵的夫妻变成了亲密无间的小两口,也算做了善事了。

苏默歌的脸色变的忽明忽暗,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都在说些什么呢?明明昨天晚上两个人什么也没有做好不好?怎么整的像是雷鸣闪电,雨水滂沱,黑夜的屋子里,一对孤男寡女,干柴/烈火,激情四射的样子?

“老婆,我的裤子拉锁好像没有拉紧,你帮我拉上!”

顾景辰坐在了炕边,故意将他的裤子前面部位,朝着苏默歌的面前挺了挺。

大叔哪会是那种不解风情的人,他将手机塞到了苏默歌的手里:“我让我老婆给你们做早饭,手机给你了,打电话回去吧!”

“大叔不必麻烦了……”苏默歌瞧见大叔脸红红的,像是落荒而逃。

她有些歉意地笑送着:“谢谢你了大叔!”

“老婆,人家还在等着咧!”他身上的衬衫扣子系的差不多了,正在整理着套在身上的外套。

苏默歌转过身,凶巴巴地瞪着他的裤子前方,拉锁拉到一半,露出一半小黑*的部位,伸出了尖尖的鹰爪子。

“你是想我做一个采蘑菇的小红帽吗?好啊,我成全你!”

“不必麻烦老婆了,我还是自己来吧!”他倒是手够快的,已经将裤子前面的拉锁拉好,已经从炕上跳到了地上,穿好了鞋子,一溜烟跑出了屋子。

还好他跑得快,要不然她一定要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她已经开始崇尚暴力了,只是自己到现在还没有发觉吧。

她打了电话给了周丽,周丽正好出去,是王琦接的电话。

苏默歌听到王琦沙哑虚弱的声音,就刻意瞒住了她困在乡下的事,问了一些他身体状况的事。

“王琦,你身体好点了没有?”

“有丽丽照顾,好多了……只是……默歌,这次真的谢谢你,是你让我们两个人和好如初,丽丽肚子里的宝宝,现在也很健康的!”

王琦的欲言又止,让苏默歌有些胡思乱想起来。

她还是忍不住问:“你刚才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没事的,你说吧,有些事情憋在心里面,什么也不说也不好的!”

“医生告诉丽丽,说我如果两个月内还无匹配的血型进行骨髓移植,很有可能活不到第三个月了……我一直让医生隐瞒她,可是她还是从医生那里问出来了。”

苏默歌犹如脑中缺氧一样,头脑中一片空白,心里也是空荡荡的,有着说不出的难过和担心。

“王琦,你别想的那么多,你一定会好起来的,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呢,一定会找到匹配的血型骨髓,能进行移植的……”

她的心其实也着急,心绪乱成一团,不知道该怎么劝他,才能让他不在有消极的情绪和状态。

“我也希望会尽快找到这样的供体……默歌,我有句话一直想拜托你……”

苏默歌好怕听到他的嘱托,因为他说出这样的话,就给人一种他生命要走到终点前,最后的寄托一般。

“嗯,你说……我听着!”

“如果我不在了……麻烦你开导丽丽,让她找个好男人嫁了吧!孩子可以给我爸爸,让他照顾……我不想耽误她的一生。”

王琦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直想隐忍着他悲伤的情绪,可是那夹杂着哽咽的沙哑声中,无法掩饰他对丽丽深爱和不舍之情。

苏默歌深吸一口气:“王琦,如果丽丽知道你这样对我说,她一定会很生气的,因为她决定好了要和你一直生活下去,哪怕有一天……”

她鼻子有些发酸,想稳定下情绪:“有一天她只有宝宝的陪伴,她也一定无怨无悔的……王琦,如果你爱她,就尊重她的选择吧……”

“默歌,就当我求你了,好不好?”

“我还有事,王琦你一定要保重身体!丽丽会好好陪在你的身边的,这样我也放心了……拜拜!”

“默歌……”

苏默歌挂断了电话,仰起头让鼻子和眼睛里的酸意,倒流进她的身体,流进她的心里。

她只希望她的好朋友,会幸福的生活下去。

丽丽和王琦,他们一定会幸福的走完余下的人生。

苏默歌稳定好了情绪,打电话给了周逸。

周逸接了电话,苏默歌将她被困在乡下的事情简单的告诉了他,并且让他开车来接她回去。

周逸毫不迟疑地答应了她,并且说即刻动身来乡下接她回去。

苏默歌挂断电话后,心里一直沉闷着不乐。

就连早餐,她都是简单的吃了两口,然后放下了碗筷,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姑娘,是不是身体不舒服?生病了啊?”大叔关切的问着。

“没有,可能是昨天晚上打雷声太大,没有睡好!”她微笑的回答着。

顾景辰也放下了碗筷,将苏默歌从凳子上拉起:“大叔,我们吃好了!感谢你和大婶热情的招待我们,我们也该离开了。”

“这才一大早的,你们要去哪里等着啊?”

“就是啊,从安市到这里还有五六个小时的路程,你们还是在家里等着吧!”

大叔和大婶都站起身来,想劝着他们留下。

顾景辰和苏默歌都婉拒了,这次他们固执了一会儿,不想继续麻烦他们。

顾景辰在离开的时候,要给大叔一千元钱现金,大叔没有收下,他就将钱塞进了大婶的衣兜里,说给孩子买点吃的,让他们不要推来推去了。

大叔还不想收下,但是看到大婶一个劲对他使眼色,他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并且送他们离开了自家大院,送他们走了很远,一直送到了村门口,才转身回去。

“我还是比较喜欢乡下的生活,等我在工作几年,到了一定的年龄了,我就来乡下盖个房子,在这里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

苏默歌回头望了一眼整齐错落在马路周边的村户,她真的好想住在这种地方。

这里的生活不但惬意,这里的人也很淳朴热情。

虽然大婶收下了那笔钱,可毕竟是务实,毕竟这钱也能用得上,但她心里面还是很善良的,和大叔一样的善良。

这是苏默歌的感受,可曾经那么不喜欢乡下的顾景辰,这一刻也妇唱夫随,讨好起苏默歌来。

“老婆,我们在工作几年,一起来乡下生活,我也喜欢那种自由自在的日子,尤其只有你和我,那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

“得了吧!和你住在这里,我天天晚上都会做恶梦的!”

“我长得有那么恐怖吗?会让你做恶梦了?你老公我可是迷倒万千少女的美男子好不好?你可不要小瞧你老公了!”

他竟然这般自恋,还说自己是花美男啊?都三十岁的人了,还敢说这样的词,真是老草装嫩草。

她懒得理他,免得和他又要喋喋不休的吵起来。

沿着这条弯路往前走,忽然看到了路边有一个岔道口,岔道口的路沿着山坡一路蜿蜒,通向了茂密的林子中。

“还要等五个多小时呢!顾景辰,你干吗非要离开大叔家,害得我跟你一直往前走,无聊透了!”

苏默歌抱怨一声,想继续往前走,却被顾景辰拉住了手臂。

“我们好久都没有登山了,要不从这里登山,打发下无聊的时间?”

她抬头望了一眼青青葱葱的草木林子,深呼吸一口空气,到处都是绿意盎然和清新的大自然气息。

久居在城市里,哪里会呼吸到这么好的空气呢。

她点了点头:“也好,不过我事先声明一下,要是这座山太高了,我们登山时间太久了,就早点下来……别错过了有人接我们回去。”

他们本来是打算好了,在路上拦住接他们的车子,苏默歌认得周逸开的那辆车,而且也知道车牌号,所以就算没有手机联系,她还是能一眼就认出他,让他停车接他们离开。

但若是在林子里耽搁的时间太长了,在路上错过了,那么他们的麻烦也就大了,说不好还要回大叔家,打电话求救了。

“还在磨磨蹭蹭什么?我们快点登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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