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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有房一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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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中石桌边围了一圈的人,有此处的总甲谭顺林、房主江有义、左右邻居、房牙、代书人、以及陈新这六人,代正刚和卢驴子等人也来了,把个院子站得满满的。经过房牙的商议,房主同意减少一两银,刘民有和陈新急着用房,也就同意了。于是中午就请来此处总甲谭顺林和左右邻居,办理交割。

谭总甲约四十岁,一副美髯,左手抚着胡须,右手拿着已经盖好清军厅印章的红契,正在大声读着。

“立卖契人江有义,今因另居他处,有破瓦房住屋一所,合门市两间,正房两间,西厢房三间,屋房大小共七间,计地八十三步(注:弓步,一弓步折2.8平米),门窗户壁上下土木相连,四围门壁及窗瓦砖石,并天井明堂及石俱全。坐落,东城井东坊二道街总甲谭顺林地方,东至官街,南至周来福家墙为界,北至江旺家墙为界,西至本家墙角滴水为界。今凭官房牙说合,情出卖与刘民有住坐,永远为业,三言议定,时值价银四十一两整,计税三钱二分八厘,其银当日公同收足,外无欠少。自卖之后,如有亲族人等争竞者,卖主一面承管。两家情愿,各不反悔,如有先悔之人,甘罚白米百石入官公用,立此卖契,永远为照。天启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卖主江有义,中见人谭顺林,左邻江旺,右邻周来福,房牙吴越,代书人陈则同。”

谭顺林念完了,又对两人说道:“二位听清了就可以画押了。”

刘民有又把红契拿过核对一遍,确认后把四十一两银子交给房主,那房主自己还带了称,无误之后,以上人等便按序画押按印,等大家都画完了,刘民有给了谭总甲税费三钱二分八厘,原本的红契是要画完押,到清军厅交税后才盖印章,这谭总甲有兄长在清军厅做事,连红契都有现成的,这税到底进了谁的腰包实在难说。

然后又付了吴越的房牙钱二钱五厘,刘民有觉得吴叔人不错,加了二分五厘,共二钱三分,润笔费给了五分,左右邻的中见费本来一般是一两分,刘民有都给五分,两个邻居立即热络起来,帮忙张罗。另外谭总甲也有一份中见费,本该和左右邻一样,但陈新直接塞到他手上,却是两钱银,谭顺林在袖中轻轻一掂,悄悄收了,眼睛都笑眯了。这一番事情做完,刘民有已经是有房一族。

当下人人高兴,那原来的房主江有义也不立即走,这人不算大商家,人却颇为大气,陈新知道他是棉布商人,一直与他交谈,不一会,关系已十分融洽。陈新问明他在南城的店铺位置,准备有时间去看看。

其他人纷纷帮着规划房间布局,又是介绍木作店、布店,谁家货好谁家便宜,一一跟刘民有详细解说,生怕他不明白。

谭总甲今日收成不错,心情很好,过来跟刘民有说起这二道街情况。

“刘公子你们来后,需记得值更一事,二道街住户是六十八户,除去几家无力的,便每两月轮一次更,要在更铺中值守一夜。若不愿守,也可出钱请人。其他河工应役事,就待办过户帖再说。”

刘民有点头答应:“该我们值更时就麻烦谭总甲通知一声。”

谭总甲心情正好,一挥手道:“不麻烦,江旺在你前一天,到时候让他通知你便是。”

江旺的房在二人的北面,是二人的左邻,他约三十六七,也是左卫的军余,平日在三义庙、观音庙、天妃宫等庙宇外卖些香蜡纸烛,有一子一女,都还小,人有点内向,不爱说话,听了谭总甲的话只是点点头。

说完这些,谭顺林问起二人作何营生,听到陈新当了账房,颇为刮目相看,账房必定会点写写算算,不是一般人能做。陈新谦虚一番后,对谭总甲作个揖说:“我们初来咋到,若有什么不周全的地方,还请谭总甲和各位街坊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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