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德温首先感到的是寒冷,腥臭的寒冷,从坚硬的地面、积水、他的皮肤到他的肌肉与骨头。
他记得自己短暂地昏迷过一会,潘妮给他留下的伤口已经令得他流了太多的血,极度的干渴让他伸出舌头想要舔抿就在面颊边荡漾的水,但他没有成功——两个粗壮的守卫从后面拉起他,把他固定在一把铁质有着无数细小钉子的椅子上,用坚固的镣铐拷住他的手脚,他听到有人语调轻柔地吩咐用烙铁烙他断了的手臂。
热,而后是无法忍耐的疼痛,他大声尖叫,扭转身体,他的衣服已经在被投入地牢之前全部去除,被鲜血浸润的黝黑发亮的钉子刺入他的臀部与腰侧,他疯狂地想要挣脱,但两个对此已经相当熟练的行刑人巧妙而准确地压住了他的关节与头颈,强迫那只失去了手掌的手臂与一块马掌大的烙铁紧紧相贴,创口滴下的血在红亮的铁块上腾起烟雾,然后就是烤肉的臭味与香气。
一根野猪皮制做的项圈套进他的脖子,项圈的两个末端从铁质高背椅的椅背预留的小洞里穿出去而后相互扣紧,逼迫他向后仰,好让他的脊背也能感受到钉子的尖锐,同时也能看清面前的人。
那个人挥动一根细长的鞭子,抽中伯德温的眼睛,只有一只眼睛,因为他还要让伯德温好好地看着呢。
“希望殿下不要太在意,”他嘀嘀咕咕地说道:“不过我真是太讨厌你了,伯德温,有人说你有着一双唐克雷家族的眼睛,但我看那就是一对儿冻僵了的葡萄,诸神在上——我一直希望有那么一天能亲手戳出它们,噗地一声捏碎,这该有多痛快啊,”他故作惊讶地摇摇头,“但我可没想到这一天回来的这么快。”
伯德温的内脏翻涌着,他认识这个人,即便血液已经浸透了他的一只眼睛,这个卑劣之徒是富凯麾下的一名狂徒,被人称之为鬣狗的家伙,也是黛安公主的诸多情人中的一个,在伯德温第一次踏入王都时,为了讨长公主的欢心,他给伯德温找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问题是那时的伯德温还未真正地体会到王都的危险所在,他差点杀了这个人,如果不是摩顿.唐克雷及时地阻止了他。
在伯德温成为雷霆堡的主人,继承了摩顿.唐克雷的姓氏与封地,并且受到了国王的宠爱后,这家伙就极其聪明的消声觅迹了,伯德温曾经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见到他了——但他一直在,就在他的脚下,在王庭阴暗的地牢里,无时不刻地窥伺着,寻找着机会。
“尊敬的,伟大的,崇高的高地诺曼之王……”富凯的鬣狗在看到伯德温的表情时撅起了嘴,夸张至极地嗤笑了一声:“不,伯德温,不是被你杀死的那个,可怜的老王,他居然被他最信任的那个人刺穿了喉咙,那是多么大的一根鱼刺啊,就算是仁善的伊尔摩特降临于此也无法挽回他必死的命运——我说的是我们的新王,在此我不想提起他的名讳以免他的荣光受到你的污染,总之,你知道的,还有我的主人富凯,他们要求我留下你的命,以保证你明天能够被审判,”他低下头咕哝了一声:“虽然我觉得这完全没有必要。”
“但我的另一个主人,” 鬣狗继续说:“啊,你也知道,尊贵的女主人,她不能违逆前两者的要求,可是呢,只要保证你还能抱有理性和生命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难事儿。”他几乎可以说是羞涩地抿唇一笑:“我得承认我不够强壮也不够聪明,幸好我总还是有点用处的——伯德温,我的女主人要为她的兄长守灵所以不能亲自前来观看,这可真是太遗憾了。”
他坐在椅子上,当然,不是有着铁钉的高背椅,而是一把包裹着柔软羊皮的椅子,放着一个鹅绒坐垫,他的穿着打扮就像是要去参加某个盛大的宴会,他低着头,不断地拨弄着自己的手指,仿佛在计算什么:“我先得给你喝点止血的药,”他说,叹着气:“因为你已经失去泰尔的眷顾了,啊,你应该知道吧,据说白袍一旦失去神恩就无法接受牧师施放的治疗术了,真糟糕,不然我们能够玩儿的把戏还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