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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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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气氛冷凝,将这些郁结依旧的话说出口,曾兆早已有了心理准备。

他清了清嗓子,说:“小岑,我知道对于我的感情可能一时间难以接受。没关系,我可以等,等到你能接受我。”

“兆哥,我们不适合的。”对于如今的白梓岑来说,曾兆是高枝。当这一个绝佳的机会摆在她的面前,无论是为了她的未来,还是为了白梓彦的病症,她应该义无返顾地攀上去的。然而,她终究是拒绝了。

她有很多难以启齿的往事,她未婚先孕,她生过孩子,她……坐过牢。她这么一个有着案底的女人,早就失去了攀上高枝的权利。她没有脸面将自己颓败的过去,陈述给曾兆听。她咽了咽喉咙,说:“你对我可能……只是年少时的感情未能得到结果,导致的不甘心罢了。”

曾兆并未回应,只是淡淡地抿着唇,笑着:“小岑,如果一个男人念了一个女人一年,可能是不甘心的情感作祟。但如果一个男人念了一个女人整整十年,绝对不是一句不甘心就能阐述的。依我看来,他能盲目地等待一整个十年,那么他的真心,必定能维持到下一个以及再下下一个十年。”

他通过后视镜,安静地观察者她的侧颜:“假使一个人能活到一百岁,十年的长度,几乎等同于人生的十分之一长度。我相信,这并不是一句不甘心能解释的。”

白梓岑默了,她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拒绝。

高架桥拐弯的匝道口,曾兆顺畅地一个拐弯,车子便顺利地像城北驶去。白梓岑住在城西郊区,而这个方向,显然不是她回家的方向。

“兆哥,这是要往哪里去?”白梓岑问得平静,对于曾兆,她是无比放心的。

曾兆微微偏过头,朝她笑了笑,解释道:“我听说你住的那边现在摊上了工厂重度污染的官司,你现在还生着病,就先别回去了。我家够大,也就我和小舟两个人住着,多你一个人也不麻烦。”曾兆的声音干净无暇,无限温柔地填充进白梓岑的耳廓里:“我前几天漫无目的地找你的时候,去过你家,也听说了你亲戚许阿姨的事。你放心,你哥哥和许阿姨那边我都派了专人照顾着,你安安心心地先在我家养几天病,养好了我就放你回去。”

说道末尾的时候,他调侃似的用了一句放你回去的话。白梓岑已经很多年没有感受过,这种有人替她遮风挡雨的感觉了。不用愁钱,也不用愁生活,你只需要安安心心地站着,就有一个人搂住你,为你用宽厚的脊背,遮挡住所有狂风暴雨。

白梓岑有些莫名的踏实感,这种感觉,就像是许多年前,梁延川附在她的耳边对她说:“小岑,你要做我一个人的宝贝”一样。

那么生动,那么慷慨,就好像一辈子就停留在那个时间似的。

**

曾兆家的房子很大,大得让白梓岑都快找不着方向。

时间最擅长造化人,十年一瞬,白梓岑从未想过当年那个灰溜溜的少年,会成为富甲一方的男人。也从来未想到,那个心高气傲的自己,堕落成了如今的狼狈模样。

客房里的热水很足,水柱铺天盖地地往白梓岑身上冲,带走了不少的疲惫。白梓岑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走到床头柜前,那里正摆着一碗十分钟前,曾兆和曾易舟一同送来的热粥。

由十几种干果熬出来的热粥,味道甘甜。白梓岑喝着喝着,就喝得眼泪直冒。也不知是这粥太烫了,把她烫疼了。还是这种被人关怀着的感觉,让她感觉太疼了。

房门口有来回走动的声音,白梓岑怕是有人进来,忙不迭地到处找纸巾。只是她翻箱倒柜了好久,也没能找到,正当她打算打开床头柜的抽屉,翻找纸巾盒的时候,却有一件莫名熟悉的东西,映入了她的眼帘。

那是一本旧书,一本发黄了的安徒生童话。

房门外的脚步声已然离去,白梓岑小心翼翼地将这本书取了出来。她记得这本安徒生童话,因为……这是她的。

不对,这本书又不是她的。因为在十几年前,她就将它送给了她最好的朋友——小紫。

白梓岑放下粥碗,小心翼翼地翻开了第一页。大约是经年许久,纸张已经带上了怀旧的枯黄色,翻开书页的时候,还能听见纸张发脆,所产生的簌簌声。

当年白梓岑被拐卖的时候,恰巧是放学回家的路上,她的书包里也没什么东西,也就是几本书,而安徒生童话就恰巧是其中一本。

打开扉页,是一处歪歪扭扭的字体,上面写着——三年级二班白梓岑。

三年级的时候,白梓岑十岁,是父母捧在手心的小公主。饶是她再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她也很难想到,十几年后的她,会变成如今的模样,堕落、不堪。

白梓岑随手翻了翻,虽然都是些陈腔滥调的老故事,倒也是看得有些入迷,灰姑娘、白雪公主还有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本书是白梓岑认识小紫的第一年,送她的礼物。山里交通淤塞,文化也尚不发达,小紫虽然学过点语文,但看起书来总是磕磕绊绊的。白梓岑虽然比她小了两岁,但所幸父母从小就给她了良好的教育,基本上不是生僻字,就能看懂。白梓岑将这本书赠给小紫之后,她的业余生活,就变成了教小紫看童话故事。看到不懂的地方,小紫还会用拼音标注。白梓岑也有问过她为什么,她只是笑着说,想学会说故事给曾兆听。

想到这里,白梓岑不由地嘴角上扬。她是多么庆幸,小紫年少时的梦想成了真,她确确实实地嫁给了她最爱的兆哥,虽然……这份梦想维持的时间有些短暂。

发黄的纸页读得白梓岑眼眸酸涩,她将信手将童话书安放在床头柜上,揉了揉酸胀的太阳穴。暖洋洋的橙黄色灯光就在头顶,白梓岑的眼皮有些发沉,正打算睡下去,却想到床头边的那一碗粥还没喝完,又重新拿了起来。

粥碗就搁在童话书旁边,大约是太困了,白梓岑端粥的姿势有些疲惫,一不小心就将童话书也一并带了起来。

啪——

书本掉落在地板上,清脆震颤的响声,不由地让白梓岑清醒过来。夜晚的微风从窗户缝隙里钻了进来,伴随着风声,将纸张吹地簌簌地响,杂乱又无章。

白梓岑从床边弯下腰,将书本捡起来。然而,就在那一刻,纸张被吹动的瞬间,页面很是时宜地停留在了最后一页。

白梓岑猛地一怔。

她立马拿起书本,翻到最后一页。

最后一页空白纸页,布满了歪斜扭曲的字体,像是刚开始学写字的儿童留下的。然而,白梓岑却凭依着这些单薄的字体,认出了小紫的痕迹。这是小紫的笔记,千真万确。

而落款时写下的日期,正是白梓岑逃离山村的第三天!

白梓岑将那个日子记得万分清晰,因为那是她曾经以为的,她应该劫后余生的日子。

字迹歪歪扭扭,甚至还夹杂了一些晦涩的拼音,白梓岑花了整整半个小时,才将内容通读完整。

待看完这一整段话,白梓岑立即怔在了当场,眼泪崩溃地肆意流淌,像是炸开了的水管。

她发了疯似的立刻跑出去,一并带走了那本笔记。

**

曾兆是在楼梯的回廊口遇见的白梓岑,那时他正拾级而上,她正奔赴往下。两人碰面的那一瞬间,她的眼泪像是发了狂似的,拼命地流着,一点也没有止息的意思。

曾兆见状,倒是有些慌了。他没带随身的拐杖,只能按着那只受伤的脚,依附着楼梯的栏杆,一瘸一拐地往上走。

“小岑,怎么了?”连语气都是慌张的。

白梓岑深吸了一口气,待情绪平复些,才将手中的那本安徒生童话,送到曾兆的面前:“兆哥,你认得出这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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