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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天生我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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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书魂入雪梦的打赏,认真码字去也!)

“等我长大了花用?”渺渺没听明白:“总不能现在受罪,等长大了再补回来吧?可是,耽误了长身子的好时辰,以后还补得回来么?”

“傻妞,咱哥的意思是——给你攒嫁妆!”二丫头埋在被窝里,还是止不住脸红了,这个时代,可真不流行女孩子说什么出嫁啥的话题。

就自己这小年纪,还攒嫁妆?渺渺大笑起来:“姐姐,我还早着呢,先给你攒吧!或者,给大哥娶媳妇用?”

二丫急捂妹妹嘴巴的声音,二人压抑的低笑声,在这个四面透风的破屋子里响彻,隔壁,大成翻了个身,嘴角却上挑了一下。

第二日,兄妹起床来,就着昨夜剩下的大饼稀粥对付了一下早餐,大成开始安排:“渺渺回镇子上吧,别耽误了掌柜的活计,我去送一下,顺便卖掉几个箩筐。”

也好,自己正有新的主意呢。渺渺点头,告别恋恋不舍的二丫:“别惦记,我过个几天就再回来。”

兄妹二人提着几个大小不一的箩筐,步行在乡间小路上,说说笑笑的,倒也不闷。

当日头高照的时候,很幸运的,被王大爷的牛车赶上了,一个浑厚的嗓音在吆喝:“大成,带三丫上来挤挤,就这么靠两只脚走路,小娃子可费劲儿!”

渺渺眼前一亮,她早就走累了,两只脚丫底板火烧火燎的,看大成迟疑,急忙拽了他的袖子。

“那,谢谢王大爷。”大成也心疼渺渺:“我就不上去了,大爷把妹妹捎到镇子上吧。”

牛车上,已经坐满了赶去镇子的村民,还有各家要买卖的货物,甚至还有几只活鸡,不满意的在绳子的捆扎下挪动。

有个很温柔的声音在说:“张家三丫到这边来坐吧,还能挤下一个小孩儿。”

渺渺仔细看过去,说话的,是个三十多岁的妇人,独自坐在牛车一角儿,身边,都是货物围堵着,其余的人,都跟躲避瘟疫似的,群居在另一边,眼睛里光芒闪烁,似是有啥子猫腻似的。

还真是除了她那里,就再也塞不下人了,又都是女人,大成又执意不上车,渺渺只好丢下箩筐,自己挤上了车。

身后,大成在嘱咐:“别乱跑,下了车直接去酒店,要回家时,等我去接你。”

女人群里就有感慨的:“瞧瞧,老张家的大儿子多懂事,知道照顾妹妹,能担起家当来。”

除了被逼无奈的时候,渺渺都不是很善于搭讪,于是低眉垂眼装老实,只跟那个被孤立起来的妇人安静的坐在一起。

纵是低着头,也能清晰的看到粗布衣裙下,那妇人脚上一双很精致的鞋子,黑粗布不假,但是针脚细密,合体的包裹着她的脚底板、脚面、甚至还有脚踝,直隐入裙裾下。

貌似,这是一双手工布靴子?这个季节,自然是薄料子要透气的,就这么一层粗布,应该也没有弹性,这妇人怎么就做的这般合脚儿?还是这样一副绝对时新领先潮流的样式?

三小姐有些不淡定了,前世里,她最爱的便是靴子,打开三小姐的鞋橱,长筒短筒、镂空流苏的各式皮靴布靴色彩斑斓,来到这里,满眼都是灰蒙蒙的色彩,单调木讷的衣饰,还真的郁闷了好大一会子呢!

“那个,婶儿,你这鞋子,是哪儿买的?”三小姐犹犹豫豫,还是没抵住诱惑,低声问出来。

那妇人微微的笑了,被晒得很健康的肤色闪着光:“三丫问我这鞋子?是自家做的,常下地干活,这样一包裹,进不去泥土啥的,干净不是?”

渺渺惊喜了,这个时代,也有DIY的爱好者啊!普通的黑粗布鞋子,愣是让她穿出了一种内敛的风情,包括脚踝处的几处褶皱,都是那般优美的延伸着。前世里,自己就喜欢大胆改造衣服,掂一把剪刀就挖出几个窟窿,贴几块补丁就成了拉风的“乞丐服”,嘿嘿,可惜咱缝纫的技术不佳,但是思路很开阔的,不是有一个著名的设计师评论过:“三小姐在DIY衣饰上很有想法,自成一种大胆豪气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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