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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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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来,立时让这姓林的山客更加高深莫测了。丁立这也是江湖术,几乎混江湖的看命的算卦的,心相风水的,都有这么一套东西。

总要装出一付高深莫测的模样,别人才好上钩。姓林的山客原来也是老江湖了,本没有这么好上钩的,不过事关己身,法术这种东西又是江湖之中说起来最是神秘莫测的一种。越是老跑江湖的,越是相信忌讳,由不得这姓林的山客不信。…。

这姓林的山客就对丁立改变了态度,恭敬了很多。传说里,练法术的救人的法子很多,害人的更多。遇上一些小气的,你得罪了他,随便都有法子整死你。

丁立就说:“能不能说说你遇到什么东西了?放心,我就一个普通学生,也不是警察!”

姓林的山客老脸一红,就知道了丁立摸清楚他的底细了,顿时有点尴尬。他们所做的事情,并不如何的光彩。

出乎丁立意料之外的是,这姓林的山客一伙人不是干盗墓掘坟的活计,而是在秦岭巴山这些深山老林之中抓捕珍稀动物的。

不说别的,光是秦岭之中就有熊猫、金丝猴、羚牛、朱鹮鬣羚、斑羚、野猪、黑熊、林麝、小麂、刺猬、竹鼠、鼯鼠、松鼠。各种各样的保护动物。

这些年,随着人们手中有了几个钱,那先富起来的人们就开始讲究要吃个山珍野味出来。

越是国家明令禁止捕捉的,越是要端上餐桌去。好像不是这样,就吃不出一个身份,一个与众不同来。

这股风气,一直到后来**以后,因为果子狸是病原的说法,才算是被刹住了。

这个时候,还是相当流行的。

丁立这个家伙,也没有多么高的思想觉悟,更不会愤然而起,觉得十恶不赦什么的。他虽然在学校读了几年书,但是思维方式却是更加的江湖化。虽然知道不好,但是也不会太过激动!

在江湖上,最不齿的是两种人,一是拍花子拐带妇女儿童的,第二种就是给朝廷混事儿的。

当然,现在的朝廷早就没有了,就是拍花子的现在也不多见。不过拐带妇女儿童的一点不见少!当然,现在要加一个贩卖毒品的。

姓林的山客看丁立没有什么太过反感的意识,就把故事讲了下去。像大熊猫这种国宝级的动物,说实在话,经过这么多年的教育都把他当成中国的象征了,也没有谁敢动的。

但是其他的各种鸟,珠颈斑鸠,戴胜,金腰燕,黑卷尾,红尾水鸲这些都是人们最喜欢不过的了。

秦岭有着堪称世上最为丰富的雉鸡类族群,说白了就是野鸡,那更是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了。

那一天,他们三个山客就到了一处深山里,来找一种客户指明要的叫做血雉的野鸡。这种东西,在山低的地方还没有,之能往深山地方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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