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吧。”说着,她拿出她的手绢,上面绣了一幅兰花,是她所有刺绣中绣得最好的一幅,上面已经沾了晏祈的血,她还想将自己的血也留在这上面,如果她死了,她还想给宇文骜和雪宝留给念想,她不想到最后连尸体都被野狗啃食干净。
一黑衣人走上前來,正要杀她,另一人却拉住了他,低声道:“殿下吩咐过将她带回去,她是云晋皇后,留着说不定还有些用处。”他们说的是沛国话,但沈元熙在沛国待了几年,还是听得懂许多的,闻言,她苦笑,原來真是那秋兆基小肚鸡肠要來杀她,还把她当成皇后了,若是要替刘雨晴死,她还真不甘心呢。
顺着风扬起手中的绢帕,看着它被刮向远方,她奈地笑了,至少现在还不用死,那么她就去秋兆基那里走一趟吧。
……
雪地里,马蹄翻飞,溅起了许多冰沫子,数十匹马从远处飞奔而來,最为显眼的便是为首一明黄衣衫的人,他神情严峻,深邃的眸子通红,却死死地盯着前方一眨不眨。
昨天夜里他收到侍卫传來的信号时已经是半个时辰后了,他带着人飞快地赶到事发现场的时候只看到晏祈被埋了半截的身子,还有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他沒有看到她,在心慌的同时他也暗自庆幸,只要沒看到她的尸体,他就还可以抱着一丝希望。
晏祈一直用真气保住了最后一口气,在见到他來到的时候,他颤动着青紫的唇,吐出了最后一句话,一句至关重要的话,他告诉他,雪宝是他的儿子,五年前那个孩子并沒有流掉,她一直还在等他。
宇文骜心中又气又疼,他疯了一般亲自去追踪她的下落,只可惜昨夜下了一场大雪,将许多痕迹都遮盖了,要找到她并不容易,但是那个该死的女人,骗了他这么多年,他又怎么会轻易放过她。
“找,把这座山翻过來也要给我找到她。”他怒了,一夜未眠的他睁着通红的双眼看着眼前茫茫的雪山,心也一寸寸地变凉。
突然,一个侍卫跑了上來,呈上了一件物什:“禀告皇上,在树梢上发现了这个。”
一张带血的手绢,上面密实的针脚绣着兰花,娇羞内敛的形态,正如她一般美好,上面的血渍已干呈黑红色,污渍下,一个小巧的熙字刺痛了他的眼,他的心猛地揪紧,痛得法呼吸,他捂住胸口,弯下了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背脊止不住地轻颤着。
“找,不见尸体朕不会死心的。”
苍茫的雪山上,寒风呼啸,偶尔有雪珠自树梢上被震落,扑簌簌地落下來,天际雄鹰飞远,天色苍凉,就像看不透的未來。
突然,宇文骜想到了什么,他利眸微眯,双腿狠狠地夹了夹马肚子,大喝:“黑风你们继续找,弑天,随朕回宫。”
弑天满脸沉肃,认真地点了点头,他忧心地看了一眼偌大的雪山,驾马随宇文骜飞奔而去。
……
院子里,雪宝正在和同龄的小孩子玩躲猫猫的游戏,他胖乎乎的小手捂着眼睛,一边数着数,一边耍诈地从指缝里偷偷往外看。
“……三、二、一,我要來找你们了~”雪宝软软的声音响起,然后他放下手,朝着刚才看到的小伙伴们藏身的角落跑去,不一会儿,就将几个小孩子都找了出來。
远处,一双眼睛将他可爱的举动看在眼里,唇角勾起了淡淡的笑意。
“哈哈,二狗子,你输了,这次该我藏起來了,不许偷看哟。”雪宝呵呵笑着,圆滚滚的脑袋转动着,正在搜寻着良好的藏身之地,突然,他眼睛一亮,惊讶地张大了嘴巴,有些犹疑地唤了一声“飞人叔叔”
(我肿么有一种明天就要完结的赶脚,呜呜呜,还有十章咧,要写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