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怪胡文海专门把沈飞拎出来,拿它做了反面典型。
到了1997年,沈飞的处境已经有些尴尬了。虽然承接了东苏对国内的技术转移,成为了苏27的国内组装厂。但是与历史上独一份的三代机生产企业地位相比,在熊猫国产化即将突破的这个时间点,沈飞的地位无可避免的滑落,并且受到了不少的质疑。
有人说沈飞的管理体制有问题,也有说沈飞搞学阀、学霸的,还有人认为沈飞不思进取躺着赚钱
不能说这些意见不对,但显然是只看到了表面的结果,没有看到背后的原因,对沈飞一直以来的体系和历史根源并不了解。
国内航空生产长期依靠沈飞输血,整个中国的航空产业几乎可以说是从沈飞裂变出来的。到改革开放前,国防对沈飞的需求都是以生产为主导,同时还得不断对全国其他航空企业进行输血和支援。
对于飞机设计,只要会从苏式战机身上抄准确就行了。至于说更改苏式战机的原始设计,显然风险远大于收益,需要补的课实在是太多了。
这样几十年下来,会抄、抄的准成为了沈飞衡量业务能力的尺子,整个体系是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建设起来的,当然也就失去了进行“综合设计”的能力。至于说管理、保守、学阀,这些不过是表象而已。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中国空军上千架的歼七、几千架的歼五、歼六是从哪里来的?从北到南遍地开花的航空城、航空企业是从哪里来的?没有沈飞,1970年前的宋老会在哪里?没有宋老、没有歼十,那歼二十和杨伟又会在哪里?
沈飞由于历史原因不适应了新时代的要求,但它是无愧于它的历史责任的。总不能说改开之后一年顶改开前三十年,所以改开前中国的发展就没有意义了吧。
这方面沈飞确实像极了一个中国传统家庭的老大哥,任劳任怨、苦干死干,可能没上过什么学,但干活一丝不苟。等到把弟弟妹妹们拉扯扶持起来,家里条件好了,受过教育的弟弟妹妹们做出了更大的成绩,看老大哥难免就觉得土气、保守。
可不管怎么说,在熊猫战斗机横空出世后,沈飞确实有些跟不上时势了。
14国产化并非只是单纯的复制,在国产化的过程中就已经开始对14进行改造升级,是真正把14技术吃透的基础上进行的综合设计。
14国产化不仅是照着雄猫画熊猫,熊猫战斗机的航电、雷达、软件、传控都进行了升级,内部结构也进行了优化,更用大压机的整体锻造技术替换了真空焊接的机匣,斯贝改发动机上机的过程也绝不是简单换个卡扣
和西飞的熊猫相比,沈飞确实表现的有些迟暮了。对拿到手的苏27技术不敢改动,缺少技术革新的主观积极性,说到底其实是自主研发能力的缺陷。
如果航天总公司因为拿到质子号技术,走起了沈飞的老路,那胡文海可就铸下大错了。
中国航天和航空不同,从一开始就没得抄,是难得从无到有建立起完善自主研发能力的产业。
而自主研发能力,又不仅仅只是技术能力,而是一种组织能力,是一个组织的决心和野心。它并不是说在某一项技术上进行独立开发,而是要形成技术发展的体系,要求整个组织拥有永不停歇、始终向前的组织能力。
胡文海绝不满足于质子号这一款产品,是希望从引进质子号开始,在航天产业里种下一颗种子,而不是请回来一尊只手遮天的如来佛祖。
可是这种模式对于航天总公司的某些人来说,无疑是风险更大的方案。
“我希望在国内引进质子号的过程中,同步开始对质子号的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步,我们用更先进的电子技术,对质子号的控制系统进行升级。第二步,我们将质子号国产化的签字权必须落实到航天总公司的手里。第三步,整体更新质子号技术,将其近地轨道运输能力提升到25吨,远期目标,我想我们可以考虑有效载荷达到35吨”
胡文海的意见,让会议室里很多人的脸上变了颜色。不说别的,单是签字权一项,就不知道会要了多少人的老命。
签字权是什么?其实就是说,这个东西究竟能不能用,最后签字做决定的那个权力。权责对等的情况下,这就是要很多关键岗位的人负起责任来。出了问题,就要找签字那个人。
敢去签字的人,显然必须对自己做出的决定,拥有绝对的了解。在质子号这个项目上,就要求从总师到各子系统、分系统的负责人,都必须对自己负责的领域吃透,否则怎么敢使用自己的签字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