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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无巧不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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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那家坟典行时,高力士犹自从怀里的油纸包里取了枚樱桃毕罗,细细地品尝味道。

“且去边上侯着,若有看上的书,自会唤你。”

麦友成看着殷勤上前的伙计,还不等他开口,已自挥手把他给支开了,另外从怀里摸了串铜钱扔给他,“赏你的,另外给咱去烧壶热水去。”

这长安附近,蓝田县的樱桃最为有名,每年五月樱桃结果后,便有大量的商贩购入,其中有几家菓子行更是有独门秘方用来制酱久存,即便是到了冬日,也能做那樱桃馅料的毕罗发卖,只不过这价格要比七八月份时贵上数倍。

高力士年纪大了,反倒是越发喜欢吃甜食,从菓子行买了包樱桃毕罗后,路上已经吃了五枚,麦友成怕这位叔父待会吃得甜腻,于是才让这坟典行的伙计烧壶热水,待会好喝来解渴。

这时候,那石府家奴自回到沈光身边,他不敢做声,只是死命打着眼神,好叫这位沈郎君知道,那位高公来了,却不料沈光抬头看了眼后,便毫无所动地继续翻起那些乐谱来,只是吩咐了句,“待会让伙计拿笔墨纸张过来。”

步入坟典行后,高力士扫了眼那些木架上的藏书,然后又看了眼颇显冷清的厅堂,自是满意地点点头,然后他看到了在那儿认真看书的沈光。

这天下的人呢,大都喜欢美好的事物,所以生得一副好样貌,自然是占尽便宜。

就是高力士,也难以免俗,沈光当初在安西时,最初就是因为容貌才受到了高仙芝的关注,然后才有了后面的赏识。

眼下沈光就引起了高力士的注意,让他以为沈光是不知哪家的名门子弟,可是想想又觉得有些不对,因为那些高门世家子可不会来西市的坟典行,要去也是去东市。

而眼前这个带着随从的年轻郎君,虽说只穿了身素白长袖,可是那面料却是上好的蜀锦,还用银线绣了菱格暗纹,光这一身衣物就价值不菲,断不会是什么没落的世家子弟。

高力士侍奉圣人近四十载,那察言观色,于细微处观人的本事早就炉火纯青,眼前这白衣郎君倒是让他颇感好奇,实在是长安城里但凡出色的名门子弟,他大都知晓,可偏偏他绞尽脑汁,却猜不出沈光的来历。

感受到对面的目光,沈光放下手中乐谱,抬头微微笑道,“阿翁安好。”

看着面前面白无须,满脸和气富态的老翁,沈光知道这位就是本朝最得圣人宠爱的宦官高力士,这位是真正的老好人,坊间传闻当初李太白喝醉了让他脱靴子,有人说他事后在圣人面前恶言中伤李太白,才让李太白被圣人赐金放还。

却不知要不是高力士,就李太白那等性子,继续留在朝中,就是不死也得脱层皮,那能像如今这般天南海北地潇洒,走到哪里都有的是“朋友”愿意供他吃喝玩乐。

在延城的时候,沈光和封常清聊起李太白时,封常清便是如此评价的,那会封常清喝醉了以后,沈光才知道当年李太白仗剑游历天下时早已名声鹊起,而且他还娶了宰相的女儿,自家的兄弟又是蜀地的酒商,到哪儿都是一掷千金。

封常清年轻时因为貌丑跛足常常被人轻慢,但他却始终不曾在意,因为在他看来那些

人不过是些跳梁小丑,正所谓夏虫不可以语冰,他又何必和这些蚍蜉一般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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