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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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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这个成立于1776年的国度,有着短暂而辉煌的历史,却也是因为历史过于短暂,缺乏了人类最重要的精神文明。

这里有领先于世界的各项科技,让各国唯马首是瞻。

可是人类的道德文明在这片土地上很明显十分缺乏,所以暴力,毒品像病毒样滋生蔓延。

凌晓出国的时候,正是十八九岁的花样年华,孤身一人来到美国,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

尽管方北辰事无巨细的将入学的事安排的合理妥帖,可是有些事,终究是防不胜防。

那是她来到美国的第二年,那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明媚。

放学的时候,她骑了辆自行车前往离学校不远处的书店。

那个书店的名字很有意思,叫“输吧”,

店里面只有一个打扮怪异的年轻男子,应该是老板。

凌晓之所以会常常光顾这里,是因为这个书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风,在这里看不到一句英文,并且,那个貌似老板的男子,也是中国人,因为凌晓听到过他用中文和人聊天。

凌晓挑好要买的书之后,声音清浅的问道,“老板,多少钱?”

男子此时正在调琴弦,连头都没抬,“人民币28元。”

是的,他的书店只收人民币。

这些在国内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可是放在异国,总还是透着一抹奇特。

那一天,店里放的歌是许巍的《曾经的你》,他的声音稍显沙哑,像是风吹过树叶时发出的沙沙的声响: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已四海为家

在这个充满黄头发,白皮肤的地方,能看到同胞,能听到乡音,让凌晓有一种久违了熟悉。

她从书包里翻找了好久好久,才找到100块钱。

因为是在美国,她基本上都是刷卡或者是用美元,从来不会带人民币在身上。

而这一百块是漏网之鱼,大概是她在国内的时候放到包包的隔层里的,一直忘记拿出来,没想到今天竟然用上了。

“喜欢王小波?”如果凌晓没有猜错,这位正在问她话的店老板应该是北京人,因为他说话时字正腔圆,那表情还带着些京城人的痞劲。

凌晓摇了摇头,“这是我第一次买他的书,我喜欢这本书的书名。”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的确是比较比较独特的书名。

男子停下手中的动作,凌晓的双眸很美也很平静,伸手将钱递给他。

“还是中国女人漂亮,那些个洋妞就像是过期的奶油,看到人直想吐!”他长得很一般,说话时字里行间中带着一抹轻佻。

见他没有接钱的意思,凌晓将钱放在了收银台上,语气之中带着浓浓的淡漠,“找钱吧。”

她不喜欢,极为不喜欢男人这样用像雄性动物看雌性动物的目光看她,这样的目光里有审视,有掠夺,却没有感情。

在她的眼里,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

而她是人,是拥有七情六欲的人。

男子并不迟钝,也不眼拙,自然看出了凌晓的不悦。

心里想着,这女孩美是美,就是有点冷。

其实他也不是真的想追她,他如狼般的眼神看向他,只是出于本能,男人的本能就是看到漂亮的女人移不开眼,迈不动腿,然后心猿意马,想入非非的开始陷入幻想。

当然,如果美女不介意,他当然更加愿意同她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殊不知,她这样的高冷,冷到让他望而却步。

最后只能寥寥一笑,打开抽屉,翻找了一下,才将72块钱找齐,然后递给她。

“美女,欢迎下次再来。”他的声音响起时,她已经走到了店门口。

出门后,凌晓最后剩下的一丁点好心情也消失殆尽,她停在外面的自行车不见了!

“该死的美国佬!”她秀气的眉头轻皱,忍不住爆粗。

这个一向标榜法律严谨的国家,拍了无数拯救全人类英雄电影的国家,真的是安全指数为负的!

凌晓不知道,这仅仅是厄运的开始。

旧时中国的老人常说出门要看黄历,而显然,凌晓大约就是没看黄历,才会撞上这次险些丧命的死亡之行。

自行车也丢了,凌晓想着反正离学校不远,刚准备走的时候,店里传来了一位女歌手的声音,让她不禁停下来脚步:

不晓得他还记得吗

曾用力去爱过的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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