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一直很喜欢中国文化,这种喜欢起源于他小时候看的一场中国电影,那是一部神话故事,从此,这片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土地,就给他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和大部分外国人不同,在詹姆斯的眼里,中国人一直都是神秘的,充满智慧的,
特别是他在华尔街遇到安泽的时候,更加深了他的这种想法。
他那么年轻,却有着那么聪明的大脑,
在厮杀抢夺激烈的资本市场,一向战无不胜的詹姆斯觉得输给安泽,
他心服口服。
詹姆斯没有结过婚,却有很多情人,长期的,短期的,都有,
他从小接受到的教育告诉他,情人可以有很多,大家合适则在一起,
腻了,就分开。
他从十三岁和第一个女生上床起,就开始渴望爱情,
那些在他周围男人觉得愚蠢至极的想法,
他的朋友们都认为,男人最重要的是有钱,
有了钱就应该享乐,买豪车,买豪宅,买飞机,买游艇,
包括玩女人。
詹姆斯不是这样的,他是个物质欲很轻的人,他喜欢做生意带给他的刺激,
这种刺激越深,他越是渴望有个温柔如水的女人能用爱情来平复。
很巧,那天他去唐人街的时候,真的就让他碰到了这样一位女人,
她和他想象中的伴侣那么像,
她穿着藏蓝色的旗袍,头发高高挽起,走起路来婀娜多姿,
柳眉杏目,小巧的鼻,精致的唇,
是她,这就是他梦中的东方情人!
大多数的一见钟情之所以会发生,大概就是因为你见到的那个人和你心底想的那个人太像,
慢慢的,你会越看越像,
越像就越想。
早已过了青春年少的詹姆斯像个愣头青一样走到女人的身边,结结巴巴的用中文问道,“小姐,我能请你喝一杯咖啡吗?”
骨子里,他还是一个西方人,有着西方人的直白,野心外露。
那女人捂嘴一笑,“不爱喝那玩笑,又苦又涩。”
她虽是拒绝的,但是眼波里分明流转着淡淡的情愫,
男人和女人,当荷尔蒙开始分泌的时候,那种心理的冲击是很明显的,
所以他懂她的欲拒还迎,而这样的欲拒还迎更加勾的他心痒难耐。
这就是詹姆斯和他的中国情人,第一次的遇见,
就像是古时候的书生遇见了美艳的娇娘,
一眼便认定了那个人。
詹姆斯整整追了那个女人三个月,简直是用尽了浑身解数,
送花,请吃饭,送金银首饰,看歌剧,
最后,是带着她去旅行的时候,才将她压在了床上,
在这个过程里,他像是一个不知疲惫的猎人,
兴致勃勃的等待着猎物的上钩,
当他脱去她身上的衣裳时,他竟发现这是他见过最美丽的酮体,
他喜欢极了。
那一晚,詹姆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超盘几十亿的生意来的更让他兴奋,
他不管不顾的在她身上驰骋,
与其说是他睡了她,不如说她成全了他的旧梦。
然而,不是所有遇见都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