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晓晓,安泽难得过来,你出去陪陪他,不用担心我,
我看会儿书。”方北辰的气色不是很好,脸色也很苍白,
“好,有事记得按铃。”
凌晓抬眼,看了一眼床头专门为他设置的按铃,
点头答道。
一走出房间,凌晓就迫不急待的在安泽耳边小声问道,
“你说,北辰哥哥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安泽揉了揉她毛茸茸的脑袋,
“没有,你想多了,他要是知道,今天说的话,
就不是这些了。
晓晓,方北辰是个商人,也是顶尖的管理者,
很多事情,他能猜到大概。”
安泽毫不掩饰对方北辰的称赞。
从瑞士出发回到美国的傅采华,自己也不知道,
为什么明明对安东明已经死心了,
但还是会在这样特殊的日子回来。
她很美,从小就有很多人夸她长得漂亮,
后来成为红极一时的电影明星,
嫁给了根正苗红的二代安东明,
或许在很多人看来,
这份福气,简直是羡慕不来,
但她却放手了。
等了一年又一年,却一直没有等到他,
傅采华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朵濒临凋谢的花,
真的是心如死灰了吗?
大概也不是,不然为什么要在结婚纪念日赶回来,
不就是怕,万一他来找她,
万一他来接她回家,
她不在吗?
“太太,您定制的旗袍,师傅已经送过来了,
要不要试试?”佣人将一件深色的印花旗袍小心翼翼的拿了过来。
傅采华伸手接了过来,
“不用了,那家师傅是熟人,我的尺寸,他清楚,
不会有错的。”
美人,旗袍,
这两样,不管是在怀旧的书里,还是电影里,
都代表着无言的寂寞,
一个女人的寂寞。
“明天我要去剪头发,跟造型师那边联系了吗?”
傅采华的声线非常的优雅动听,
带着些娓娓道来的余音。
“联系了,那边说了,明天只接待您一位客人。”
在美国,生活的华人非常的多,
他们从事着各式各样的工作,
傅采华到美国之后,大部分结识的都是华人,
她年轻的时候,就喜欢旗袍,
那个时候,拍过几部年代戏,
穿上旗袍,就是风华绝代的民国美人,
随便一个画面,就是一道亮眼的风景线。
“那就好。”
傅采华说完,就迈着缓缓的步伐,上楼去了,
她的心底,是有些奢求的,
希望他今年能来,
毕竟,在他生日的时候,
她已经托儿子给他带了话,
她已经服软了,
不是吗?
她承认,这么多年过去了,
她还是忘不了他。
在她卧室的抽屉里,放着一个精致的小盒子,
里面有一枚小小的铂金戒指,
那是当年,她和安东明结婚的时候,
她要求他买来送给她的。
那个时候,她没有要钻戒,
就是想要证明,她不是一个虚荣的女子,
她爱的,是他的人,
而他们的婚姻,也会像铂金一样牢固,恒久。
可是,事事都不能尽如人意,
才几年,他们的婚姻就结束了。
傅采华的脸上,没有皱纹,看起来非常年轻,
也非常漂亮,
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