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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两双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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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对女人好不好,固然可以用他们愿意为女人花钱多少衡量。

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比如一个人只有一万块,但是他愿意为这个女人拿出全部财产,跟一个千万富翁拿出十万,谁能说拿出十万的能比拿一万的更爱这个女人呢?

香格里拉酒店,法国餐厅,是岛城少有的高档西餐厅之一。

这里的鹅肝酱蒸鲜贝,白酒田螺,法式蜗牛,蟹黄活虾,是这里的招牌菜,都是一绝。

点了这几样招牌菜后,又要了瓶红酒。

“让你破费了!”任若惜有些不好意思。

“吃饭而已。”

吴子煜的故作大度,更让任若惜有种感觉:他真的是倾尽所有,请自己吃饭。任若惜出身很好,但即便如此,香格里拉她也只来过一次,而且这个法国餐厅也是第一次来。

香格里拉的法国餐厅,位于香格里拉大酒店的顶楼,从这里可以俯瞰全市的夜景。这里灯光很柔和,并不特别明亮,这里吃饭的氛围特别好,很安静。

“嘻嘻,”等着上菜的时候,任若惜看着吴子煜,突然笑了。

吴子煜疑惑的看着她,任若惜也感觉自己笑的有些莫名其妙,自己解释道,“我突然想起件有意思的事。”

“哦,什么事?”

“我第一次在图书馆见你,还以为你是文学系或者考古系的呢,真是没想到,没想到。”

“没想到我是一个保安,还跟你一个公司,最后还分到了一个促销柜台?”

“嗯,嘻嘻,确实没想到。”任若惜从第一次见吴子煜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学识,他的见解,当然后来还加上了他救了自己的事情,更让任若惜一颗芳心被吴子煜牢牢拴住。

任若惜不是个轻易就会动心的女孩,但是这种女孩有个特点,一旦动了心,就会百折不挠,至死不渝。

“任若惜,真的是你?”一个惊讶的声音在旁边响起,不过吴子煜早就发现了有人靠近。现在有先天真气在身的吴子煜,身体各感官都变得异常灵敏。

“张丽华?是你?”

很明显,任若惜认识这个叫张丽华的。张丽华踩一双十公分高闪亮的高跟鞋,身材苗条,打扮的浓妆艳抹,脸上的粉涂的很厚,不过眼睛很大,睫毛也长。

“任若惜,我们这都多少年没见了,差不多有十年了吧?对了,这是我男朋友马天赐,腾飞集团的少掌柜,呵呵,这是你男朋友?不介绍一下?”

“你好,吴子煜。”吴子煜没等任若惜介绍,他自己站了起来。

“你好,马天赐。”

马天赐跟吴子煜握了手。张丽华拉着马天赐的手臂,“老公,我以前跟你说过,我在贵族学校上的学,这是我们班最漂亮的女生,任若惜,呵呵。”

其实马天赐一见任若惜,脸上顿时就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贪婪。虽然自己的女朋友张丽华也算是亭亭玉立的美女,但是比起这个任若惜的美,却差了不少,张丽华是化妆的美,但是任若惜却是不加修饰的美。

“既然都是同学,那就一起吃吧,我请客,走!”马天赐很豪爽的做出了邀请。

“我们都点菜了。”任若惜有些为难的看着吴子煜。

“没事,一起端过去,都算我的。”马天赐手一挥,颇有指点江山的意味。

“若惜,一起去吧,咱都好多年没见了,一起聊聊呗。”张丽华拉着任若惜的手,状似亲密。

不过吴子煜一眼就看出张丽华的心性,并不属于那种深交之人,她之所以热情的叫任若惜过去,为的绝对不是跟任若惜叙旧,更多的可能是她想跟任若惜攀比,她长的不如任若惜,但是却要在别的地方把她比下去。

“这?”任若惜看看吴子煜,似乎有种想去的意思,想征求他的同意。

“行啊,那就一起凑一桌吧。”

吴子煜虽然看出了张丽华的心思,但是却并没有拒绝她的邀请。在吴子煜看来,有人上赶着掏钱,这么贵的菜,不吃白不吃。当然吴子煜不是不舍得钱,主要是他看任若惜也有种想跟同学叙旧的意思。

“太好了,走。”张丽华挽着任若惜的胳膊,一起进了里面的包间。

进了里面的包间,里面已经有三人在等着了,马天赐给大家做了介绍,其中的一个是马天赐的朋友,另一个是他朋友带过来的。当然吴子煜能看的出来,马天赐主要是给任若惜介绍。

“马少,张少还没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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