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封书简,一匹快马,霍永阳添置了一整套能够买到的最厚的衣裤,正要准备上路,沈念一又来了一次,将个不大不小的包袱扔过来,他伸手接住,没来得及打开,对方已经走了。
包袱中是用一整张雪狼皮制成的斗篷,雪狼出没在两国边境的偏僻山区,据说十分难以捕猎,然而毛皮色相极佳,而且能够抵得上三五张普通狼皮的温暖,所以也有猎手甘冒大险,在大山中一待大半个月,为了求一张雪狼皮。
而沈念一的这件斗篷,霍永阳记得很清楚,是数年前,宁大将军特意自边关请人捎带来,那时候,大人身受重伤,大夫都说明,不能受半点风寒,否则多咳嗽一下,都可能会毙命,这样一件衣物,堪比雪中送炭,陪着大人整一个冬天,都不曾离身,居然真的护住了周全,伤养好了,大人将斗篷珍藏起来,没有再穿戴过,不曾想,今天却借给了他,而且没有多说一句话。
霍永阳上马的时候,鼻端发酸,这件斗篷想必还有另个用意,他去到宁大将军身边,对朝廷而言是办皇差,对将军而言可能就是眼中钉,沈念一将信物让他捎带,是想请宁大将军看在彼此的交情上,多多照拂。
果然,宁夏生下马的时候,已经是漫天大雪,他赶紧将斗篷穿上,来接他的军士,多看了两眼,才轻声笑着说道,这张雪狼皮看着眼熟,真像是大将军很久以前猎到的那一张,那一次被困在山中真是九死一生,没想到,活下来了,还打到了雪狼,将军笑言,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这句话,正好也是霍永阳当日的心情写照,他来到大将军的营帐中,宁夏生与他一个照面,神情一滞,分明是看见了雪狼皮斗篷也明白了沈念一没有说出的话,当下他扯出笑容来,很是大方豪爽的展开手臂,抱了一下霍永阳:“既然是大理寺的人,总是要多照顾几分,沈念一那人最是护短的,谁人不知。”
接下来的日子,果然没有人为难霍永阳,哪怕他做的那些事情,得到的应该是一大堆的白眼,皇上要求必须仔细记载军中三个月的所有要务,还有人马与粮草的开支结余,真正不是个讨好的活计。
过了一个月,霍永阳渐渐喜欢上这边简单的生活,两国军队也不是时时交战,打仗最需要的是花费开销,连天朝的皇上都在想着开源节流,舜天的财力薄弱,不过是胜在骑兵天生骁勇善战,人手最经不起消耗,所以需要更多的时间来修生养息。
这一日,宁大将军着人将霍永阳带往最偏远的那个粮草库,骑着快马也足足跑了三个时辰,落地时,他主动取出带来的烈酒给带路的小兵,小兵接过来,也不客气,仰起脖子喝了半个皮囊,随即找一处有淡淡日光的草墩上去睡觉,示意他都记录抄点完毕,喊一声就成。
霍永阳在粮草中慢慢行走,慢慢清点,他记得这天的天气是他到边关以后最好的一次,日光算是非常充足,照到身上,居然渐渐有了暖意,他正要走过一个弯角,却听到笑声,年轻女子的笑声。
笑声不似天都少女那种清脆,银铃般的,微微的低哑,好似烈酒慢慢在喉底滚落,微有辣意,落肚却又生出暖香,霍永阳好奇了,他知道在这前面不远处,有几个不大的村庄,宁大将军还给过村长银钱,劳烦他们帮着看守粮草。
那么,有人走过这里,也实属正常,他转过弯,就见着一名红衣的女子,半仰着脸,日光照在她脸上,仿佛镀了一层金色的光,霍永阳呆呆站在原地,一时之间,手脚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才好了。
红衣女子忽而又发出方才的笑声,他忍不住问道:“你在笑什么?”
问的很唐突,明明是陌生人,然而红衣女子没有丝毫的诧异,她缓缓睁开眼来,再认真不过的说道:“你没有觉得太阳照在脸上会有一点点痒吗,我忍不住就笑了。”
霍永阳看着她的脸孔,皮肤雪白,大眼小嘴,很是美貌,不过走得近了再看,她的红衣已经穿的旧了,本身也是粗布的料子,不知用什么染料,颜色不太均匀,根本就是廉价的衣物,不过她穿着好看却是当真的事实。
“我没有见过你。”红衣女子侧过脸来看着他。
“你倒是胆子很大。”霍永阳还是保持了一点警惕心的,少女见到陌生男人不应该是这样的反应。
红衣女子指了指他身上的军服:“你穿着和那边的人一样的衣服,村长说过,穿这样的都是自己人,根本不用害怕。”
霍永阳想一想,这话没有说错,边关的居民对宁大将军手底下的军士都非常友善热情,怎么会害怕?他低下头来轻笑,他今天是有些走神了,所以才会问出这么愚蠢的问题来。
“我的家就在前面,要不要去喝口水?”红衣女子说话的时候,脸上有种明媚的娇憨天真,令人舍不得移开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