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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锦衣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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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一帆,你是丰县人,对这里熟,便由你来指挥队伍进前,尽量地把速度提起来,顺天王再三叮嘱,咱们这里可不容有失呢,只有咱们拿下了丰县,守住了丰县,他那头才能毫无顾忌地围攻沙阳郡。”

“放心吧包将军,您便瞧我的吧!”陆一帆兴奋地道,这一次他可是衣锦还乡,想象着自己锦衣怒马踏进丰县的时候,那些认得自己,熟悉自己的人惊得眼珠子都会掉下来的场景,他便忍不住要笑出声来。

丰县县城,数骑快马自远处奔来,近到城门处,为首一人亮出一块令牌,城门口的士兵赶紧推开门口的拒马,随即城门也吱吱呀呀的打开,随着战事的临近,丰县也开始紧张起来,附近村子里的百姓已经尽数撤到了城内,而太远的,也派人去通知他们藏好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找个山沟沟去躲一躲,等战事结束之后再出来。

这一次来的顺天军,可比齐人还要凶狠得多,他们不但抢粮,抢物,还抢人。所过之处,满目疮痍,几无憔类。

“于校尉,他娘的顺天军是不是已经来了?到哪儿啦?”守卫城门的一名老兵扬了扬手里的铁刀,笑问道。

出门去探查的便是曾险些让秦风在雁山失守的斥候校尉于超,现在他当然成了太平军中的一员,担任着太平军的斥候校尉。

论起级别官位,他可比门前这位守大门的老兵要高上许多,不过对于这些老兵,于超可不敢有丝毫怠慢,这些人都是敢死营的老兵了。

“快来了,准备过瘾吧!”他嘿嘿一笑,冲着老兵做了一个割脖子的手势,在老兵嘎嘎的笑声中打马远去。

“顺天军这一次入侵丰县的人马,大至在四到五万人之间!”议事厅内,于超的话音刚落,屋里便响起了一片惊叹之声,不论是邹明也好,还是大柱也好,庞大的数字,对于他们的冲击力仍然是很大的。

“这其中,具有较强作战能力的部队大概在四到五千人左右,刚好是他们部队的十分之一。”于超脸上却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淡淡的。“而且,据我观察,这些在我们看来稍具有作战能力的部队,军事素养亦十分欠缺,看起来像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了,但从一些细节来观察的话,就大大不然了。换言之,这样的军队,如果打顺风仗,会真得很厉害,但如果是逆风,或者是需要比较复杂的指挥技巧和临场决断能力的战斗的话,他们必然会成为一盘散沙。”

“他们的将军叫包不凡,以前是一个山大王出身,八级巅峰修为,作战还是十分悍勇的,现在是顺天王莫洛麾下四大金刚之首。”

说到这里,于超想了想,道:“以我估计,这位包大王的作战能力还停留在弟兄们,跟我冲啊这个阶段。”

于超的最后一句话,在屋里引起了一阵轰堂大笑,也冲淡了不少的紧张气氛。

“于超,你这话恁地刻薄了。”邹明笑得打跌,浑然忘了他以前带着义军与齐人作战之时,也是这一套,碰上齐军,大枪一摆,一句弟兄们,跟我冲啊便杀上去,当然,十战九败。在太平城,经过了几个月的强化的军事训练,他现在至少对正规军作战,有了一些最基本的认识。“你怎么搞得这么清楚?”

“这支军队根本就同有什么警戒意识。”于超不屑地摆摆头,“我发现这一点之后,便换上了一身便服,堂而皇之地混了进来,在里头跟他们混了好几天,该打听到的都打听到了,当然,那个包不凡的中军大帐我还是不敢去的。”

“你真潜过去,只怕就回不来了,毕竟是八级巅峰高手了,指挥技巧或者不行,但江湖道行可是深得很。”秦风笑道。“于超,你觉得,我们在哪里展开作战最好?”

“将军,按他们的行程,他们会在明天傍晚时分抵达黄梁岗,末将觉得,就在那里进行决战为佳,他们毕竟有好几万人,如果真让他们冲到了丰县城下,到时候来个四面围攻,我们还真是难以应付。”

“夜袭?”

“对,夜袭!”于超笑道:“这样一支散乱的没有什么真正凝聚力的部队,只要将他们打炸营,那一切都好解决了。”

秦风站了起来,双手一拍,“正合吾意,黄梁岗,哈,好地方,让这支劳什子的顺天军便好好地做一做这黄粱一梦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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