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恒之接下来却又说了一句陆平川绝对没有想到的话。
王恒之肤色极白,犹如冷玉,更显一双眸子漆黑明亮,似是透着沉沉的冷光,深不见底,极冷极淡。他看住了陆平川,语声沉静而清冷:“那个梅香有点问题,我之前怕打草惊蛇只作不知,算是暂时把她稳住了。你现在赶紧派个人去暗地里跟着她,看看能不能引出什么来......”
陆平川十分惊诧,不由对王恒之这个“只会摆面色”的家伙刮目相看,顺嘴又问了几句:“你是哪看出的问题?我之前已经把薛家这几个人查过一遍了:这个梅香自小就被薛家收养,并无亲友故旧,十岁不到,这几日只是乖乖的呆在府上做事,连大门都没出,看着并没有什么异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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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王恒之还是陆平川,虽是面上还能稳得住,但心里头自是对谢晚春的处境和安危极是担忧。
可实际上,谢晚春现下的处境还真说不上有多危险。
直到谢池春十二岁前,大半的时间都是与齐天乐同起同吃的。虽说宫里的御厨心思玲珑很是能够照顾到各人的脾胃,但一张桌子吃饭吃了这么多年,谢池春又自来强势,不知不觉间就把齐天乐不少口味和习惯给同化了。
所以,齐天乐手底下厨子的手艺,谢晚春吃着还真是舒服——舌头舒服了,胃里舒服了,就连心情也跟着舒服了点。她随意一打量就发现:这儿连伺候的丫头都长得十分养眼,可见齐天乐这几年虽是东躲西藏,私底下的日子倒也不差。
谢晚春的晚膳是与齐天乐一起用的。
齐天乐只穿了一件玉青色的布袍,腰间系了一条素色腰带,倒是一副家常的打扮。但他姿仪俊美,举止高贵,自有一番气度,就是寻常的细棉袍子也能穿出一种独有的味道来。
谢晚春看上去极是从容自在,仿佛前几日和陆平川说“齐天乐恨我入骨”的人不是她一样。她提着木筷吃了一口糖醋鱼,忍不住眉眼弯弯,明眸眸光一转,去看齐天乐:“我就喜欢这个味儿,酸酸甜甜的,鱼肉也很入味,你家的厨子果是调/教得极好。”
齐天乐也沉得住气,纡尊降贵的抬起手,亲手替她舀了一碗汤:“尝尝这荷叶莲蓬汤,我记得你就喜欢这个。”
谢晚春嘴里谢了一声,伸手接了白瓷莲花碗,用汤匙喝了一口尝了尝,不免点头笑道:“是这个味儿。”她挑了挑黛眉,一对细长的黛眉仿若远山一般纤淡,面容静美秀美,似含了几分怀恋之色,“记得小时候有一回我喝多了,肚子难受,你替我揉了好半点呢。”
“是啊,”齐天乐淡淡的接了一句,薄唇一抿,似是在笑,可神色却依旧冷冷的,“不过难得碰上你这么喜欢的汤羹,我便也记在了心上,去找御厨要了方子,教西南王府里头的厨子也跟着学了起来。”
齐天乐慢悠悠的喝了一口汤,口中品着那清淡微苦的莲香,似是想起了旧日里那些可笑又可怜的心思,语声似是越发温柔缱绻,可里头的冷淡以及厌倦还是跟着透了出来:“我那时候想着你总是要嫁来西南王府,自是希望你日后在西南能过得好,衣食住行样样顺心遂意......”
既是说到了这里,齐天乐也没了与谢晚春互相“恶心”的耐心,直接了当的问道:“池春,你该知道,我现在为什么不杀你。”
谢晚春眨了眨眼睛,黑白分明,似笑非笑:“别,我真不知道,你还是直说了吧。”
齐天乐一双黑眸紧紧盯住了谢晚春,似有巨大的风暴在目中汇聚,他一字一句的问道:“那你告诉我,玄铁令在哪里?”
当年宋天河率军来西南,明为送亲,实为平定西南。故而,宋天河所带的乃是他手下最精良的一队兵马——玄铁骑。后来,新婚之日谢池春射杀西南王,宋天河与谢池春在西南足足平了两年的乱,叫齐天乐这个西南王世子都只能东躲西藏,至今都没能养好旧伤。
按理,齐家在西南经营极深,哪怕是宋天河这样百战百胜的军神也要打上几年,安抚几年,才能把齐家连根拔去。之所以两年就返京,不过是因为先帝病体难支,储位之争愈演愈烈,谢池春对自己那没用的弟弟没法子,只能提前回去。至于宋天河,那时候的宋天河想得自然是娶媳妇而不是打仗,所以也“妇唱夫随”的跟了回去。
但是也正因如此,宋天河与谢池春虽是走了,但玄铁骑却像是一柄沉默的铁剑依旧插在西南的土地上,镇压着那些牛鬼蛇神。
如今之时,能够调动这支雄兵的不是皇帝的圣旨,而是宋天河留下的玄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