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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二章、不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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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陈旭失落的样子溢于言表,李世刚终于忍不住问道:“陈先生,我冒昧问一句,那个盒子对您来说很贵重吗?老朽眼拙,这盒子倒也就是一般的珍品而已,还是说它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抑或者,盒子里的东西对您来说很重要?”

这让陈旭怎么解释?

当然陈旭绝对是不可能把传国玉玺的事情说出来的,他信口胡诌道:“呃,这盒子倒是不值什么钱,不过对我来说那个意义比较重大……这盒子其实我我家的,我从小就玩它。”

借助翻译家的翻译,这个店主和迪拜的那个向导也听懂了这句话,不由得脸色古怪——因为这盒子上的镶金弯刀,很明显就是伊斯兰风格的东西,怎么成了陈旭家里的?

陈旭神神秘秘:“当然这盒子肯定不是我家造的,是我爷爷当年打鬼子的时候缴获的,那个,爷爷看这东西漂亮,就私下藏了起来,后来就留给我玩了。”

“哦!”李世刚拖长了音,虽然明知道陈旭这番话当中估计连一点点真话的痕迹都找不到,但李世刚还是帮他圆场说:“难怪你那么急着找这个盒子,意义不同啊。”

倒是有不识趣的,就是那个店长,忍不住就问道:“可这盒子既然是您的东西,后来怎么会到敝店当中呢?”

这话说完,那阿拉伯塔派来的专职翻译忍不住就瞪了这店长一眼,心想你干嘛这么挑刺啊,他爱吹就就吹呗。你管他那么多干嘛?

陈旭不慌不忙:“这个说来就话长了。小时候我一表哥去国外了,我那表哥在我家玩,也特喜欢这个盒子,几次找我要我都没给,结果他临走的时候……”

李世刚闻弦知雅意,连忙借口道:“您就送给他当纪念了?”

“呸!”陈旭一脸忿忿不平:“那小王八蛋趁老子不在家,偷偷摸摸自己抱了盒子跑掉了!”

众人:“……”

李世刚强忍着要晕倒的冲动:“这就是您这个盒子的来历?那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了,您现在也是富豪一方的人,还那么在意这么一个盒子干嘛?”

陈旭羞羞答答:“因为……因为那盒子里有人家最宝贵的东西啦!”

众人强忍着呕吐的冲动问:“什么东西?”

“情书。”陈旭一脸的骄傲。

李世刚再一次的补圆:“原来是女孩子送给您的情书啊?呵呵,这的确有纪念意义。”

“呸!”陈旭白了他一眼:“那里面都是我送给人家小女孩,然后被退回来的情书……”

“……”

当然,陈旭明显是在胡诌,传国玉玺的线索再一次的断掉,这让陈旭忍不住想说点什么东西来转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他这般说法,倒也是为了证明一下自己有讲故事的天份。

但是玉玺的下落丢失,陈旭毕竟心情非常的不爽,可回到酒店以后……他的心情则更不爽了。

因为陈旭在酒店里面看到一个人。

许江。

这家伙怎么来了?!

还记得许江是哪只吗?嗯,就是上次在公安局的时候,跟陈旭一言不和然后大打出手——嗯,是陈旭大打出手,狠狠教训了一顿的那个国安局的汰渍档。

后来这家伙又跟田方一起去艺校泡mm,结果好死不死的找上了王明媚,又好死不死的遇到了陈旭。

那一次许江虽然没有吃亏,但是陈旭却是将这个家伙给记在了心里——因为这个家伙实在是很贱!套用一句现在流行的词叫“假牙”。

撇开那件事情的对错不说,田方是带他去找mm。结果出了事情以后他反而把事情给撇的干干净净一股脑儿的都推到了田方的身上,还临阵倒戈。

这样的人,陈旭是非常鄙视的,后来跟王局长家的公子王祥聊天的时候,王祥也对那天田方的作为非常的不满,说这样的人,身份虽然高,但是太不仗义,现在也没有人敢跟他交朋友。

这许江说好听点叫做能拿得起放得下,可以忍一时之辱。但是说难听的话,这许江就是欺软怕硬,出卖兄弟,为人太不仗义。所以他这样的人,根本就处不到什么朋友。

所以这个家伙竟然也来到了迪拜,这点让陈旭非常的不爽——这小子来干嘛?

倒是许江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我们领导听说几位在船上有人伏击,担心各位的安全,所以特地拍我和几个同事前来保护各位。”

陈旭看看跟许江一起来的几个家伙,都是年纪轻轻,想必跟他一样都是汰渍档进机构里面混资历的。于是陈旭就皱起了眉头说:“没这个必要了吧?我们现在很安全,而且我也不想旅游的时候身边跟了几个你们这样的,影响情绪。”

这话说的很不客气,但是许江一点都不恼火,而是笑道:“邓处长说年轻人比较好沟通一点,所以他就没来。老实说,出了那两条命案实在是我们不想看到的,毕竟王继年和徐旭亮这两人都有一定的家世,处理起来倒是真费了一番周折。不过现在事情已经结束了,邓处长让我给各位转达一句话,凡事适可而止。”

陈旭哼了一声,不知道是对“适可而止”那句话还是对许江这个人。但是看着许江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他也没办法,只能晃着头走进电梯,丢下一句话:“你爱跟着就跟着,反正腿长在你们自己身上。对了,我们可以没想到几位回来,没有提前帮几位预定酒店,那几位就自便好了……房租自费。”

电梯里陈旭忍不住撅着嘴,像个长不大的孩子。黄安平看在眼里笑道:“跟这种人置气不值得,这个许江我听过,志大才疏,但很有城府。你放心,有我在这里,他翻不起什么浪来。”

听了这话陈旭突然就觉得黄安平跟这个许江有那么一些相像——都是那种很能忍的笑面虎,但不同的是黄安平给人的感觉要比许江舒服的多,这个也许是先入为主的原因吧。

陈旭订的是阿拉伯塔当中最富盛名的总统套房,这么一个大套房有三间卧室一个大客厅。踩着软绵绵的地毯,看着四周金碧辉煌……这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卧室,陈旭觉得自己晚上睡觉必须要关灯了,不然这灯光一照,四周金灿灿的反射起来,那自己一晚上就不要睡算了。

这几天大家都有意无意的不提船上发生的命案,因为自从那天以后,高晓节这几天晚上就没怎么睡好过。用湛晶的话来说她就好像是个小孩子一样,吓的老是往她的被窝里面钻——害得湛晶没办法只好把空调的温度打到最低,否则的话这么大热天两人挤在一起睡还不活活热死?

但老实说,出了这么一码子事情,几人本来好好的心情的确就是被破坏了,虽然这两天,每天白天陈旭都兴高采烈的带着三个女孩到迪拜到处逛,钱也跟不要命一样的使劲花,买了不少特产和好东西,高晓节也整天都是嘻嘻哈哈的,但是那偶尔之间脸色露出来的一丝惊悸,却掩盖不住她内心的那丝阴影。

这也不能怪她软弱,毕竟女孩子胆子大都是很小的,高晓节尤其是如此。别看她平曰里张牙舞爪像个小野猫似的,但其实她怕的东西很多,她怕黑怕鬼怕看鬼片听鬼故事,甚至打雷的时候都会害怕,但一直被她强撑着罢了。相反,管奕和湛晶两人在这一点上就比她好的多。

这也就难怪,在这三女之间,论起外貌当真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但说到姓格,对陈旭来说也是一般的不相上下。但总的说起来,管奕过于坚强自立,很多事情不愿意说;湛晶则过于平淡,有些事情她不想说,而只有高晓节,才像那么一个实实在在有着小女人姓格脾气的女孩子,表面上张牙舞爪,内心丰富无比让人爱怜。

看着高晓节的样子,陈旭想了想,这种事情他经历过,老实说之前也是让他连续的做恶梦,后来时间倒是冲淡了那种感觉。相信再过几天,等这件事情没人提起了,印象过去了,高晓节就不会这样了。不过,在这几天,陈旭想想应该找个事情分散一下她的注意力,省的她胡思乱想。

于是陈旭把电脑抱过来说:“节节,你不是一直想好好学习汉语言,成为一名黑客吗,那今天开始我就来教你吧。”

这话一说,管奕和湛晶都忍不住微微张开了小嘴。

不是吧?脑子抽风啊?

什么时候不能教?非要跑到迪拜旅游的时候教她?!

不过两人也都是极聪明的,立刻就想到陈旭这招的用意——的确,高晓节现在天天难免会想到那死人的事情可能也就是因为现在旅游,太清闲,太轻松了。这样她脑子里什么东西都没有,自然是难免就会想到那血淋淋的一幕。

而学习黑客技术,自然是需要动脑子的,而且用脑子的时间绝对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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