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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盖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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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盖房子。”李默说出自己的计划。

先请乡亲帮忙,担泥填秧田,然后夯土为墙,担上木梁、竹椽,铺上芦席,稻草,新房子就盖起来了。

花费不过是买一根梁木、一些竹料钉子芦席,还有请乡亲们帮忙,得买一些酒肉回来招待。说不定说服李大富打着生产队的名义,用互相帮助的口号,鼓动乡亲们过来帮助。

十几天就可以完成任务,花费顶多一百来块钱,正好家中有这个钱。

前世父亲盖这间草房子,为了节约成本,那是自己一担泥一担泥硬挑起来的,几十块钱就搞掂了。

不过李默可不想父亲继续这么做,太过辛苦。

因此说了一个借口,乡亲们过来帮忙,减少了父亲的负担。不过反过来吃好了喝好了,大家也会很高兴。不然钱挣得多,陆续有人眼红暗中到大队,甚至到公社打小报告,那就不好了。

父亲有些舍不得,不过思来想去,最终点了点头。

大家下田干活了。

李默开始码字。

村子大有村子大的好处,热闹。不过也有其坏处,一到下雨天,人的脚印、牛粪猪粪混成一团,又脏又乱,而且村子大田地范围必然大,最远的田地能离家两三里。想一想到了收割之时,两亩地产量一千多斤,一担担地慢慢往回挑吧。

所以李义他们的父辈才将家从李潭村搬了下来。

村子小很冷清,不过干净安静。

要的就是安静,写什么东西没有人围观,如果放在大村子,时常有人过来串门或看热闹,看到自己写的东西,如何解释?

不过李默正苦逼着。

前世做过很长一段时间写手,如果有电脑,这本书只有几十万字,不用一个暑假,就能轻松码完了。可能情节有所改动,文笔也会略有些粗糙,但保证紧张刺激度不会比原著差多少。

但现在用手写嘛……

特别天黑后,屋子热得不能呆,又有蚊子,只好在白天写,尽管用行草书书写的,一天只能码出五六千字。就是这样,食指被笔压出一道深深的痕迹,隐隐作痛。

可电脑,暂时这几年是不要想了。

梁木竹料等材料就买回来了,现在也没有马路通到家门口,那还是到三十年后了,所以买卖重量大的东西,必须用船运回来。借用的是生产队的木船,运到后面大沟边上泊好,再请村子里的劳力抬回来。

这就得要招待人家了。

按照李默的意思,烟酒不能太好,但得有烟有酒。

菜也不能太好,只要有肉有鱼,再来几个蔬菜就行了。

招待得太差,乡亲们不开心。招待得太好,乡亲们还以为李广平钓甲挣了很多钱呢,一旦产生这个想法,在这段政策暧昧不清的时候,又会有不好的后果。

或者是民谚的那一句,升米恩,斗米仇。不给米肯定不好,但给了一斗米又不好。

听着儿子夸夸其谈地讲着这些大道理,李广平夫妇目瞪口呆。

但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因为李广平的性格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对客人也十分大方,但弄不好,反而成了坏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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